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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南7市联合发布警示
提防“捆绑销售”套路
作者:陶维

  本报合肥讯“五一”假期将至,餐饮、旅游及与之关联的订票等订单呈井喷式增长,安徽省芜湖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牵头皖南7市(安庆、马鞍山、芜湖、铜陵、宣城、池州、黄山)消费维权区域一体化合作机制,共同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广大消费者在吃、住、行、游、购、娱支付时,要谨防“被捆绑”或“被搭售”。
  所谓“捆绑销售”,是指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同时,采取默认勾选、搭售等方式强制或误导消费者购买其他商品或服务的行为。
  线上线下购物方面:默认勾选,即在商品选择页面中,除主品外,还默认勾选了一些额外的收费服务项目,如安装费、售后保障服务费或其他名目的各类服务。
  强制搭售,即在购买某类商品时,强制要求消费者必须购买其他种类的商品,如购车时,必须在店内购买汽车用品、保险;购房时,必须同时购买车位或装修包。
  变相搭售,故意提供不合理的商品组合,销售一组仅有3只鞋的套装;故意提高单品价格,并以商品组合优惠诱导消费,如某款商品的单价为8元,商家将该商品的标价提高至15元,却将该商品与另外一件商品组合以12元的价格进行捆绑销售。
  搭售或给予赠品,用这种方式处理一些临期、过期或者存在瑕疵的商品,且不向消费者进行明示。
  出行及住宿服务方面:直接搭售收费服务项目,没有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如预订景点门票时,直接捆绑导览、讲解等收费项目,而不提供单独售卖的景点门票供选择;打车软件在所谓“高峰期”直接默认勾选“添加信息服务费”选项。
  突出搭售选项,弱化无搭售选项。通过不同颜色、字号等方式误导消费者购买搭售服务或商品。如购票时弹出推荐保险等增值服务的页面中,将“放弃”“不需要”按钮设计为普通浅灰色或白色,而把“购买”“继续订购”按钮设计为醒目颜色或加大字号,以此误导消费者作出错误选择。
  利用模糊语言误导消费者。如用“添加保障”代替“购买保险”,用“享受立减”代替“购买保险”,用“放弃优惠”代替“不买保险”。
  利用限制消费范围、退款时限等方式变相捆绑搭售商品或服务。如预订车票时,如果选择不购买或取消绑定收费项目,就会出现“出票慢,可能需要排队”等提示内容。
  餐饮等社会、生活服务方面:在未向消费者明示的情况下,设置“包厢最低消费”“禁止自带酒水”“收取餐位费”等不公平不合理的限制性条款,或直接收取餐巾纸、消毒餐具等商品的费用。
  消费警示提出,消费者遇到“捆绑销售”要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要仔细查看交易规则和商品或服务的说明信息,避免因不小心或识别不清而选择了不需要的搭售商品或服务;对一些消费误区要有理性认识,如搭售的赠品有质量问题,可以要求经营者承担修理或换货等责任;要特别关注搭售商品的有效期,避免不知情导致过期食用或使用。 (陶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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