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3·15观点
治理“培训贷”乱象应有“长治久安”之计
作者:戴先任

  “培训贷”只要合法合规,不涉嫌欺诈,也无可厚非,但有些培训机构销售人员声称的“分期”“无息”贷款,实际上一旦逾期,就会产生高额罚息。更有一些培训机构选择关门“跑路”,消费者只能独自咽下苦果,还得继续偿还金融贷。遏制“培训贷”乱象,要有“长治久安”之计。
■戴先任
  毕业近一年,张浩宇不仅没找到工作,还背上了贷款,每月还贷1200元,至今尚未还清;在互联网投诉平台,关于“培训贷”的投诉层出不穷。不少求职者陷入这一圈套,不但没能找到工作,还要按时还贷,苦不堪言。对此,专业人士提醒,求职过程中如遇需要培训并办理贷款的情况,一定要谨慎对待。(据《工人日报》报道)
  当下,一些用人单位“招聘变培训”,让一些急于找工作的人屡屡上当受骗,落入“培训贷”陷阱。实际上,这一套路完全是一种违法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一些教育培训机构推出的“培训贷”,只要合法合规,不涉嫌欺诈,也无可厚非。但有些培训机构销售人员声称的“分期”“无息”贷款,实际上属于金融借贷,一旦逾期,就会产生高额罚息。更有一些培训机构选择中途关门“跑路”,参加培训的消费者只能独自咽下苦果,同时还得继续偿还金融贷款。
  类似的“培训贷”乱象,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此,消费者需要增强防范意识、维权意识。比如在考虑“培训贷”支付时,要先查看对方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是否是具备金融许可证的正规金融机构或贷款公司;不要随便听信销售人员天花乱坠的宣传和承诺,要认真查看、了解贷款合同,根据自身的实际需求、偿还能力等作出理性的选择,避免被培训机构、贷款公司合伙“挖坑”欺骗。
  相关监管部门也应加强对教育培训市场的监管,以督促培训机构规范运行,遏制培训机构通过虚假宣传、“培训贷”等方式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不法行为;要督促培训机构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对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加大不法商家的违法成本。此外,监管部门还要加强对金融机构或贷款公司的监管力度,要求其守法经营、诚信运营,尊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避免其与培训机沆瀣一气坑骗消费者。
  要遏制“培训贷”乱象,不仅需要标本兼治,进行源头治理,而且要有“长治久安”之计,要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的监管机制,完善行业准入、运营监管体系等,引导行业健康发展,真正让消费者放心。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1 版:要闻】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治理“培训贷”乱象应有“长治久安”之计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