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的话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履行社会监督职能,围绕投诉集中、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运用专题调研、调查暗访、比较试验等方式,揭露消费领域存在的涉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社会发出上海市消保委声音,为相关制度完善细化、行业健康发展提供参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本报即日起开设“沪消保”专栏,展现上海市消保委探索消费维权新方式,提升消费维权效能,维护消费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最新做法。
本报上海讯(记者刘浩)在商场停车扫码时,必须先关注公众号或提供手机号后才能交费,你是否遇到过这样的情况?6月8日,记者从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获悉,上海市消保委对主城区商业中心30家商场的停车场进行了暗访,发现“阿拉城”的停车场扫码后必须先关注微信公众号再交费,“上海日月光中心”的停车场扫码后必须先加入会员再交费,“大洋千树广场”和“宝杨宝龙广场”的停车场扫码后必须先提供微信昵称、头像再交费。对此,上海市消保委表示,后续将对上海主要商圈共计140个商场的停车场进行全覆盖暗访。
在商场停车,扫码交费已经十分常见。离场时预先扫码交费在一定程度上节省了时间,得到了众多消费者认可。但有不少消费者向上海市消保委反映,在商场停车扫码时,必须先关注公众号或提供手机号后才能交费。
近期,上海市消保委对主城区商业中心30家商场的停车场进行暗访发现,在“阿拉城”的停车场扫码后,显示微信公众号页面,并且“服务”菜单栏没有停车缴费选项,消费者只能先关注公众号再交费。
在“上海日月光中心”的停车场扫码后,弹出的小程序要求必须先加入会员才可以交费,消费者需要提供手机号接收验证码加入会员。
在“大洋千树广场”的停车场扫码后,弹出的页面无法直接输入车牌号,消费者需要提供微信昵称和头像后才可以交费。在“宝杨宝龙广场”的停车场扫描“非会员缴费”二维码后,消费者同样需要提供微信昵称和头像后才可以交费。
上海市消保委认为,停车场提供扫码交费服务,一方面方便了消费者,另一方面也降低了人工成本。商家将关注公众号或加入会员作为消费者扫码交费的前提,是不公平、不合理的,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同时,消费者在扫码交费时,商家应按照最小和必要原则获取消费者个人信息。
据悉,下一步,上海市消保委会将暗访范围扩大至覆盖全市各区主要商圈(29个市级商业中心和45个地区级商业中心)的共计140个商场的停车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