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发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福建华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华通银行)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2项违法,被合计罚款97万元。5名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罚。
经查,福建华通银行股份存在“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两项违法事实。5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决定对该行合计罚款97万元。
时任福建华通银行首席信息官兼信息科技部负责人古进意、行长助理兼网络金融部负责人刘伟、消费金融部负责人赵广华,均对该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5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决定对上述3人各罚款4.5万元。时任福建华通银行风险总监陆晓路、法律合规部负责人刘萍,对该行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5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决定对上述2人各罚款1.5万元。
据悉,福建华通银行是福建首家民营银行,于2017年正式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