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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等
福建南平8家金融机构被罚
作者:张文章

  本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近日,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发布10则行政处罚信息:富德生命人寿南平中心支公司建瓯营销服务部等8家金融机构因涉嫌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罚款处罚,13名相关责任人被警告并罚款。
  富德生命人寿南平中心支公司建瓯营销服务部存在“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违法违规事实。6月6日,中国银保监会南平银保监分局依据《保险法》的规定,对该营销服务部处以5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富德生命人寿福建分公司光泽营销服务部、富德生命人寿南平中心支公司均存在“编制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违法违规事实。6月6日,南平银保监分局依据《保险法》的规定,决定对上述2家富德生命人寿辖下保险机构各处以1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各处罚款1万元。
  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平中心支公司存在“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违法违规事实。6月6日,南平银保监分局依法对支公司处以7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
  另外,南平地区保险从业人员存在“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违法违规事实。6月6日,南平银保监分局依据《保险法》的规定,决定对9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8000元、6000元、5000元、4000元、3000元、3000元、1000元、1000元、1000元罚款。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存在“发放流动资金贷款未尽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职责”违法违规事实。6月6日,南平银保监分局依据《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规定,决定对该分行合计处以65万元罚款。
  福建南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屡次错报银行业监管统计资料”违法违规事实。6月6日,南平银保监分局依据《银行保险监管统计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的通知》《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规定,决定对该行处以30万元罚款。
  光泽刺桐红村镇银行有限公司存在“向未竣工验收的商用房发放个人按揭贷款”违法违规事实。6月6日,南平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规定,决定对该村镇银行处以30万元罚款。
  顺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存在“发放个人经营贷款违规向客户转嫁抵押物评估成本;未按规定审批重大关联交易”违法违规事实。6月6日,南平银保监分局依据《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规定,对该信用合作联社合计处以6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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