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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叶未“亮明身份”被判不合格
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涉事企业销毁不合格标签
作者:陈燕杰 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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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白茶铁皮石斛紧压调味茶未显著标注反映产品真实属性的名称。
  本报福州讯(陈燕杰 记者张文章)外包装上“铁皮石斛优选红茶”“铁皮石斛优选白茶”等字样大小一致,同一展示版面上却不标示产品的真实属性名称,让人分不清究竟是铁皮石斛还是优选红茶(白茶)。近日,福建省厦门市一家食品公司生产的两批次茶叶产品因标签问题被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判定为不合格。厦门市集美区市场监管局责令涉事企业销毁不符合规定的标签并予改正。
  近日,厦门市集美区市场监管部门在辖区内开展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食品安全风险检测。其中,厦门一家食品公司生产的两批次茶叶产品实际产品分别为红茶铁皮石斛紧压调味茶和白茶铁皮石斛紧压调味茶,仅在产品外包装背面以小字呈现,包装正面显著标注有“铁皮石斛优选红茶”“铁皮石斛优选白茶”等字样,但是在同一展示版面上没有醒目标注反映产品真实属性的名称,违反了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关于食品名称标注的规定,同时还存在净含量标注不规范的问题,被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判定为不合格。
  根据《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在茶叶及其制品目录下,细分了茶叶、茶制品、调味茶、代用茶等不同类别,不同品类下的茶叶产品外观、食用方法、工艺等均有明显区分。该产品实际为添加了铁皮石斛和茶叶制成的紧压调味茶。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预包装应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并且当名称含有易使人误解食品属性的文字或术语时,应在所示名称的同一展示版面邻近部位使用同一字号标示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集美区市场监管局依据《食品标识管理规定》规定,责令涉事企业销毁不符合规定的标签,并指导其及时进行改正。目前,该企业已着手重新印制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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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版: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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