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讯(记者余知都)为有效防范价格欺诈、虚假宣传、无照经营等消费陷阱,6月30日,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在网络教育培训中多长心眼。
湖南省消保委提示,消费者应充分利用网络查询或通过现场走访查看等方式了解网络教培机构登记注册及经营运行状况,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信用公示平台,核查网络教培机构宣称的经营资格、实际开展的经营活动是否与登记注册信息一致,查询网络教培机构及实际控制人等征信状况,是否有不良信用记录或违法处罚记录等。涉及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的,还需登录当地教育和人社系统网站,查询网络教培机构是否获得教育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保部门颁发的教学、培训资质许可。
网络教育培训收费应当实行明码标价,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退费条件及途径等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消费者应尽量选择周期短的课程,仔细核对合同相关条款,切莫轻信培训机构工作人员的口头承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议在请教专业人士后再签订合同。对于承诺内容与合同不符的,可要求培训机构将承诺以补充条款的形式写进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避免网络教培机构利用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减轻或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
针对经济能力有限的消费者,有些教育培训机构会诱导消费者采取分期付款或网络贷款等方式来支付培训费用。对于贷款利率、风险提示等主要条款刻意隐瞒,误导消费者,消费者稍不留神就会落入“教育贷”陷阱,导致债务缠身。对此,湖南省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应加强自我保护,充分认识网络贷款的危害,量入为出,理性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