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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
修订发布二手车买卖合同范本
作者:施本允

  本报杭州讯(记者施本允)由于2006版《台州市旧机动车买卖合同》依据的《合同法》已经废止,且旧文本的部分条款难以满足当下二手车交易市场发展新需求,日前,浙江省台州市市场监管局对2006版《台州市旧机动车买卖合同》进行修订,并发布了《台州市二手车买卖合同范本(2023版)》(以下简称范本),供交易双方参考使用。范本自今年8月1日起施行,2006版合同范本同时废止。
  记者了解到,范本中涵盖了车辆基本情况(如发动机号、车架号、里程、年检、交强险等)、车辆过户和支付、双方的权利义务、车辆质保、违约责任、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等内容,今后可作为交易车辆纳税价格采集与消费者权益保障的合法文书。台州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范本的推广使用能更好地避免和解决因二手车车辆信息不透明、交易流程不严谨、责任划分不明确等原因引发的交易纠纷以及诉讼。
  据悉,目前台州市共有14个二手车交易市场,2022年该市共交易二手车17.47万辆,交易额达182.8亿元。范本的修订发布进一步规范了二手车经营行为,为交易双方的缔约和履约提供了指导参考,保障了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了交易风险,推动了二手车交易市场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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