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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榆林
维权服务站有标准,消费信心更足了
作者:徐文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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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商场内,消费维权服务站的指示牌十分醒目。
■本报记者 徐文智 文/摄
  7月14日上午,走进陕西省榆林市月星家居商场,宽敞明亮的总服务台映入记者眼帘。总服务台一侧,陕西省榆林市消费维权服务站投诉流程、7日无理由退货承诺等大型指示牌色彩鲜艳、引人关注。认真阅读这些指示牌,记者发现,无论是现场投诉还是电话或者扫码投诉,商场内发生的消费纠纷都将被分流到消费维权服务站就近解决。
  借助每一层的提示指引,记者来到商场4楼挂着“榆林市消费维权服务站”牌匾的门前。
  这是一间20多平方米大小的工作室,调解区、办公区和资料区井然有序,功能区域划分明确;受理投诉范围、放心消费承诺制度、先行赔付制度、消费纠纷协商和解制度等规章制度醒目地张贴着,标准规范一目了然;消费维权服务站的统一牌匾上,一双蕴含“协同共治”寓意的双手托举着“315”字样,一条写意的线条勾勒出“驼峰”具象,统一的标识透露出当地标准化搭建消费维权服务站的创新做法。
  “目前,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已打造了类似月星家居这样的服务站近20个。年底前,力争在全市更多消费业态中建立50个标准化的服务站,为消费者提供高质量的标准化维权服务,促进消费公平在更大范围内的实现。”榆林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副主任刘桂林说。
  在对榆林市万达广场消费维权服务站标准化建设的采访即将结束之际,记者指着大厅内醒目张贴的“消费维权服务站”绿色标识,与总服务台工作人员攀谈起来。“设在咱们商场内的服务站,消费者实际感受如何?”记者问。“当知道服务站是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统一指导设立的标准受理机构时,很多消费者马上投射出信任与好奇的目光。有了‘标准’,到哪里投诉都一样,处理结果既公正又公平,消费者的消费信心也更足了。”工作人员对记者说。
  如今,行走在消费维权事业的“标准化”征途上,榆林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的创新步履越发坚定。7月初,该中心申报的《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服务规范》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规范》两项地方标准获得陕西省市场监管局批准立项。“这两项地方标准的成功申报,和《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与运行规范》标准一样,在陕西省均属首次,不仅填补了相关领域的标准空白,也为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可复制、易推广的标准模板。”谈到标准创新对消费维权事业的助推作用,榆林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主任张东信心十足地说,“通过标准创新引领打造出购物无忧、维权放心、消费舒心的消费环境,从而让我们的消费者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为当地经济社会繁荣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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