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遥控器虽小,但涉及的消费者权益不可忽视。以智能化为名不再配送遥控器,并且将遥控器和消费者评价强制绑定,是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商家最终收获的恐怕只能是投诉,而非好评。
■史洪举
买一台2000多元的空调挂机,却得不到一个遥控器。近日,多名消费者反映,他们在装机时才了解到华凌空调不配送遥控器,而客服建议他们在社交平台上“晒单”,这样可免费领取一个遥控器,否则就需要按每个遥控器29元的价格购买。而记者查询华凌在电商平台的官方旗舰店时发现,商品首页只有一行不起眼的小字,提醒“升级手机遥控,不配遥控器”,其他相关标识则藏在商品详情页中,需要下滑或翻页才能看到。(据7月20日《羊城晚报》报道)
现实生活中,估计绝大多数消费者在购买空调时都认为商家应当配置遥控器,没料到还会有不配置的。殊不知,华凌空调就用生动的例子“教育”了消费者:空调不配遥控器,需要单独购买,或者需要给出好评才赠送。商家这一“清奇出格”的操作已涉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
众所周知,空调与遥控器是两个单独的物品,但这不代表商家可以想当然地将空调和遥控器分开销售,或者销售空调时不附送遥控器。而且,虽然离开了遥控器后消费者依然可以通过机身上的按键操作空调,但遥控器所具备的功能往往比空调机身按键所承载的功能要多,且使用起来更方便快捷。此外,如果是柜机那还好,可如果是挂机的话,离开了遥控器,消费者基本上无法操控空调。况且若没有遥控器,只能用手机蓝牙和小程序等控制空调,对于老人来说,十分不便。
由此可见,尽管空调和遥控器不像锁和钥匙那样紧密相连、缺一不可,但也属于密不可分的商品。也就是说,商家向购买空调的消费者提供空调属于履行主合同义务,提供遥控器则属于履行随附义务。对此,《民法典》明确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则规定,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用途、性能、规格、使用方法说明书等情况。经营者应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消费者购买空调后,商家理当履行送货上门、安装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遥控器属于《民法典》规定的根据合同性质、目的、交易习惯所应履行的协助义务。而且,在空调市场上,绝大多数商家均提供遥控器,这早已是约定俗成的交易习惯。个别商家刻意不提供空调遥控器的做法,既违反了有关协助义务、随附义务的规定,也有违交易习惯,属于设定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商家要求消费者给出好评后再配送遥控器的做法更涉嫌“买好评”,系违法行为。此外,对于不配送遥控器这一事关消费者切身利益的事项,不作出足以引人注意的提示,仅在商品清单一栏用小字呈现的做法,系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应属无效。
遥控器虽小,但涉及的消费者权益不可忽视。以智能化为名不再配送遥控器,并且将遥控器和消费者评价强制绑定,收获的恐怕只能是投诉,而非好评。监管部门也应及时查处这种增加消费者负担的“好评返现”花样翻新,倒逼商家履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主体责任,让消费者感受到真正的尊重与善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