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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观点
卖家“操作失误”,损失应自担
作者:史洪举

  近几年,因为“手滑”“失误”以低价吆喝售卖,事后以“重大过失”而强制取消交易的事件屡见不鲜。消费者苦于势单力薄无法举证商家的欺诈,强烈建议监管部门介入调查,并要求平台和商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这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反复发生;警示电商平台,从事促销活动时务必尽到审慎把关义务,避免被无良商家的“失误”带来金钱和名誉损失。
■史洪举
  在“口碑生活”直播间1元秒杀298元知名儿童游乐场MELAND CLUB的亲子游乐套票,当晚遭陆续退款。对此,“口碑生活”服务旗舰店两次发布致歉声明,称在正式售卖前提前进行的秒杀链路测试中出现了操作失误,将为已经购买了测试商品的消费者安排退票,并在下单账号附送一张咖啡代金券。(据7月23日澎湃新闻报道)
  在互联网购物高度发达的当下,很多人已经习惯于网络购物。而且,很多网络购物平台通过“1元秒杀”“0.1元,秒杀”等促销活动来吸引消费者,一些消费者也会经常盯着部分网络平台的促销活动以抢购优惠商品。一些网购平台则会因工作人员操作失误而导致秒杀商品被天量抢购,店铺难以承受的事件偶有发生。在此种情况下,经营者是否可以请求消费者退款,或者直接强行退款,或者拒不发货,值得探究。
  经营者标注的价格起到公示作用,既对消费者起到约束作用,更对经营者产生较强的拘束力。譬如,消费者有理由认为标价即是商品购买价格,可以向经营者讨价还价,要求按照低价购买,或者打折销售。
  而且,经营者可以公开承诺“买贵退差价”并受此约束,但却不能要求消费者“买低补差价”,要是确实有少数商品因标价错误而卖亏了,恐怕只能自行承担经营风险。此外,经营者显然不能按照高于标价的价格销售,即便其确实涨价了,只要标价未更改,消费者就有权按照标价购买,否则其就有可能违反“明码标价”的市场规则和法律规定,应受到行政处罚。
  网上经营动辄千单万单的生意,网上信息瞬间传遍全世界,同时互联网又有强烈的学习能力,其行为的复制和纠错都有系统性的特点。事关重大物质利益和声誉信誉,每一个从事电商经营的人没有理由不精心管理每一步操作。除非,这种“失误”带来的利益大于损失。
  就以此次曝光的事件为例,大部分网友认为这可能是商家吸引流量的噱头,待到赚足了流量,再以“失误”为由取消订单,相当于用极低成本做了一次成功的广告营销。
  近几年,因为“手滑”“失误”以低价吆喝售卖,事后以“重大过失”而强制取消交易的事件屡见不鲜。这些事件的共同特点是,以令人瞪大眼睛惊叹的“优惠价格”销售商品,引起市场关注后,迅速下架商品说明失误,然后以较低价格的商品或服务给已经下单的消费者一点安抚,绝口不提按照原标价销售该商品的义务,而产品则一炮走红,实现了一般广告难以企及的宣传效果。说穿了就是薅流量的羊毛,玩弄消费者于股掌。
  其实,这种行为到底是无心之过还是有意为之,不难看出。不然,为什么那么多次失误却从来没有在程序设置上增加再审核提示或是增加人工审核的要求?而这对于互联网电商来说并不是一件难事。消费者苦于势单力薄无法举证商家的欺诈,强烈建议监管部门介入调查,并要求平台和商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这种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反复发生;警示电商平台,从事促销活动时务必尽到审慎把关义务,避免被无良商家的“失误”带来金钱和名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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