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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观点
把取消开机广告的选择权还给用户
作者:张西流

  面对打开智能电视后的种种“恼人”广告,厂商应在确保“一键关闭”的基础上,保障不需要开机广告的消费者可通过售后服务、维修人员上门等方式直接取消开机广告,并尽量降低消费者实现该选项的时间成本。建议电视企业主动摒弃开机广告商业模式,回归硬件盈利模式,以获得消费者的认可。
■张西流
  至今,仍有一些智能电视品牌存在开机广告太多太长且无法跳过的情况,消费者的观看体验大打折扣。记者随机选取某品牌智能电视进行测试,发现开机过程中,一段持续15秒的商业广告紧随品牌标志出现。那么,屏蔽开机广告,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实现呢?调查中,记者在联系客服3日后,所测试的电视系统启动后全程仅为品牌界面,开机广告消失不见。(据9月14日央视新闻报道)
  智能电视的普及让随意点播视频、回放都不再是难事,然而,打开一台智能电视,跳过、关闭、快进那短则几十秒、长达几分钟的广告却成了难事,幸运的话,也许可以“一键跳过”。那么,无论可否“一键关闭”,为何电视开机广告是智能电视的“标配”?
  开机广告是近年来随互联网电视发展而出现的新商业形式,在销售电视硬件不那么赚钱了的背景下,开机广告成为当下电视厂商重要的利润来源,以目前国内智能电视排名在前的品牌为例,每年仅此一项的广告营收就在数十亿元左右。部分互联网公司为了抢占电视市场,还存在用低价吸引消费者购买,再通过开机广告或者提供其他增值服务来盈利的现象。
  但问题是,互联网广告不能强制消费者收看,智能电视的开机广告属于《广告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互联网广告范畴。许多互联网电视品牌在其商品的详情介绍页面,没有明确标明该电视开机时带有广告,且开机广告无法取消,这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近几年,针对智能家电广告的规定越来越具体,对企业的约束也越来越具体。例如,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已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对“一键关闭”情形进行了细化,增设了广告发布者的法律责任。其中明确规定“以弹出等形式发布互联网广告,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
  而市场上的电视开机广告“一键关闭”情况,至少从消费端来讲,确在逐步改善。今年6月28日,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智能电视相关问题消费调查报告。报告显示,在线下体验中,超过一半的体验人员反映没有遇到开机广告,但存在APP开屏广告问题。
  针对市场上影响消费者使用体验的智能电视广告现象,首先,监管部门加大对违法行为惩戒力度的同时,期待有关主管部门出台更具强制力的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规范使用智能电视全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其他衍生广告种类,充足地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同时,即便电视企业仍自带开机广告,也应让消费者能够自主决定是否观看开机广告,确保“一键关闭”,不强制用户收看。
  再者,如果有的用户确实不需要开机广告,可通过售后服务、维修人员上门直接取消开机广告。智能电视厂商应在确保“一键关闭”的基础上,降低消费者取消开机广告的时间成本,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从“一键可关”完善为增设“一键都不用按”。笔者建议,电视企业主动摒弃开机广告商业模式,把心思花在产品功能和售后服务等方面,通过回归硬件盈利商业模式获得消费者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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