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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出台规范房地产广告行为工作指引
作者:陶维

  本报合肥讯(记者陶维)近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聚焦房地产领域广告问题印发工作指引,加强对房地产广告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行政指导,规范房地产广告活动。
  工作指引强调,重点查处28项广告违法行为,包括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挑战公序良俗、违背社会良好风尚,恶搞经典、歪曲历史等制造噱头、吸引眼球等含有不良导向内容的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房源信息不真实,宣传赠送面积、拓展面积;商业办公性质房地产广告出现明示或者暗示居住功能用语,含有“买一层得两层”等引导消费者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内容;含有“国家级”“最高级”“最佳”“极品”“顶级”“第一品牌”等用语;含有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虚假违法行为。
  此外,工作指引还明确了以编造“最新通知”“新政”等方式欺骗、误导用户点击、浏览广告,以新闻报道形式变相发布房地产广告,在网络平台发布信息流广告没有显著标明“广告”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采用“线上线下一体化”治理模式,对线上线下广告活动进行统一管理,同时深化与住建、规划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形成监管合力,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广告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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