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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观点
手机“以租代购”不要玩猫腻
作者:江德斌

  想要避免手机“以租代购”当中存在的陷阱,既需要消费者尤其是年轻群体擦亮眼睛,理性消费,在消费时看清合同条款,更需要监管部门及网络平台尽到各自责任,将违规商家拒之门外,推出相应的示范合同,作出公平、合理的规范,以免商家利用优势地位单方制订不合理的合同条款让消费者“跳坑”。
■江德斌
  近年来,手机租赁业务通过“以租代购”的模式以“低月租”为噱头,迎合了不少年轻人的需求。有平台方称,消费者每月只需要支付一杯奶茶钱,就可以拥有最新款或者更高端的手机。以“低月租”吸引消费者分期租赁,实际上却隐藏着环环相扣的套路。有消费者反映,大部分平台默认的租期是1年及以上,一旦逾期就必须支付高额的买断费。还有消费者遇到过暴力催收的情况。(据12月11日央广网报道)
  手机“以租代购”模式降低了消费门槛,消费者不用一次性花一大笔钱,而是通过支付相对较低的月租费,就能使用最新款或高端手机,以达到超前消费、提前享受的目的。显然,手机销售行业想通过“以租代购”这类分期贷款消费方式来刺激消费,促进新款机型销售,助力厂商回笼资金,实现良性循环。
  但是,部分租赁平台却将分期贷款模式异化,潜藏着诸多不合理的规则和套路,并打着“低月租”的名义导流,吸引消费者“入套”。平台在签约前给出各种优惠条件,让消费者产生冲动消费欲望,待签约后就变了脸,不认真履行消费协议,在还机、验机等环节,埋下折损费、监管锁等障碍。如大部分的租期都是1年以上,只有首月的租金是1元,其余的月租大多为几百元。到期后,消费者要么归还手机,要么需要再花费几千元买断手机,而归还手机的话,还要再支付近千元的折损费。如果消费者真的返还手机,商家则会以存在屏幕细微刮痕、后盖细微老化、扬声器无声等问题验收不合格,变相逼迫消费者买断手机。
  同时,一些租赁平台缺乏规则约束,乱象频生。手机“以租代购”模式陷阱太多,涉及续租加价、买断价格远高于市场价、维修时发现手机实为“翻新机”“资源机”、暴力催收等。部分问题已超出消费纠纷范畴,涉嫌欺诈、销赃等违法行为,必须依法整治、严厉打击。
  手机“以租代购”作为一种新消费模式,具有一定的市场前景,对年轻人的吸引力很大。想要避免手机“以租代购”当中存在的陷阱,既需要消费者尤其是年轻群体擦亮眼睛,理性消费,在消费时看清合同条款,而非图一时享乐后掉入陷阱,更需要监管部门及网络平台尽到各自责任,将违规商家拒之门外,推出相应的示范合同,对租期、租金、买断价格、违约责任等作出更加公平、合理的规范,以免商家利用优势地位单方制订不合理的合同条款让消费者“跳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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