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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长汀
规范住宿业价格秩序
作者:张文章

  本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为进一步加强对春节期间住宿行业价格行为的监管,1月以来,福建省长汀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多部门持续发力,与民宿企业代表座谈、约谈县旅馆业协会、发布《长汀县旅馆业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引导企业依法依规诚信经营,加强行业自律。
  1月5日,长汀县市场监管局会同县发改局、旅发中心与长汀县民宿协会会员代表就春节期间住宿价格进行座谈交流,围绕节假日期间住宿价格收费、明码标价等消费者关注的热点进行讨论。座谈会上,长汀县市场监管局向民宿协会会员代表宣传了《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对法律的约束性、强制性条款作了充分讲解。
  民宿协会会员代表一致表示,将严格按照《价格法》规定,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状况和服务质量合理制定客房市场价格,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将客房价格进行明码标价公示;不相互串通,操纵节假日期间住宿市场价格;不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市场价格,推动价格过高上涨;不利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虚假价格承诺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主动对接签有合作协议的网络第三方平台,及时完善和更新网络第三方平台留置动态信息,防止留置信息偏差或不及时造成消费者误解;在产生消费纠纷时要实事求是、平等协商、积极沟通、合理处置,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1月9日,长汀县市场监管局约谈长汀县旅馆业协会代表,要求全县范围内的民宿、客栈等经营者做好住宿价格的报备工作,住宿价格需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县旅馆业协会报备;发布《长汀县旅馆业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要求做好明码标价,节假日期间的住宿价格不得超过承诺的最高价。同日,长汀县市场监管局、发改局、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了长汀县旅馆业协会第二届第一次理事(扩大)会议。会上,长汀县市场监管局强调,要规范住宿行业市场经济秩序,严格履行价格报备登记制度,做好诚信经营、规范经营,采取最高限价等措施,为推进“诚信长汀”建设和长汀文旅经济的长久发展共同发力。
  长汀县旅馆业协会表示,全力引导协会会员通过诚信经营赢得口碑,共同打造良好的旅游形象,加强行业自律,发挥指导和沟通作用,做好旅馆行业住宿价格报备登记及住宿价格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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