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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莆田市发布2023年食品类投诉举报数据报告
食安投诉占比近半
作者:彭涛 张文章

  本报福州讯(彭涛 记者张文章)近日,福建省莆田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2023年食品类投诉举报数据报告。从食品类投诉的主要问题分析,消费者最在意的是食品安全问题,占2023年食品类投诉总量的48.42%。
  全国12315平台数据分析显示,近3年来莆田市食品类投诉举报数量呈直线上升状态,与2021年和2022年相比,2023年食品类投诉举报所占比重有较大程度提高:2021年食品类投诉占投诉总量的3.3%,食品类举报占举报总量的1.6%;2022年食品类投诉占投诉总量的3.8%,食品类举报占举报总量的1.6%;2023年食品类投诉占投诉总量的13.1%,食品类举报占举报总量的11.1%。
  从渠道分析,消费者在进行投诉时,首先更偏向于选择操作相对简单方便的电话投诉,其次选择操作相同的线上投诉,微信小程序、APP、互联网平台的群众知晓率和运用率更高。
  从客体类别分析,食品类投诉主要集中在普通食品、餐饮服务、食用农产品、酒和饮料、保健食品等商品种类和服务行业中,以上5类客体的总投诉量为5836件,占2023年食品类投诉总量的93.75%。
  从食品类投诉的主要问题分析,消费者最在意的是食品安全问题,占2023年食品类投诉总量的48.42%,包括食品过期或变质、食品中有异物、“三无”食品等。其次是商家或网店销售的食品存在虚假宣传,占2023年食品类投诉总量的17.09%。再次是计量问题,即商家售卖食品缺斤短两,占2023年食品类投诉总量的3.63%。
  食品类举报主要涉及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广告违法行为、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许可登记违法行为、价格违法行为。以上5类违法行为的举报量为3101件,占2023年食品类举报总量的85.29%。
  从食品类举报的主要问题来看,涉及生产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的食品,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不规范问题,销售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过期、变质、“三无”食品,销售价格高于市场价或店铺宣传的价格,销售假冒伪劣食品,食品销售或生产过程中涉嫌无照无证、虚假宣传、夸大功效,食品经营许可证与经营场所地址不一致,对即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未进行显著标示或者单独存放在有明确标志的场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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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投诉占比近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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