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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出台助老服务“十条”指导意见
作者:刘传江

  本报哈尔滨讯(记者刘传江)为推动传统政务服务和数字化服务有机融合、督促经营者守法经营并开展适老化服务,近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消费者协会共同出台《关于为老年人提供便利政务服务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服务窗口、民生合同、餐饮服务、网络交易指导、提供维权便利等10个方面提出了工作意见。
  《意见》要求,加强线下服务窗口建设,开设“老年人绿色通道”,确保老年人办事“一站式”办结;完善政务服务大厅老年人办事设施设备,尽可能方便老年人识别和阅读,办事窗口应支持现金和银行卡支付;强化适老化标准研制应用工作,开展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支持检验检测机构提升适老终端设备的检验检测能力;优化民生领域服务合同,指导电信、供水、供电、供暖、燃气等民生行业经营者简化协议内容,采取将协议放大打印成册等便民举措;规范餐饮行业扫码点餐服务,督促引导餐饮经营者提供必要的人工点餐服务和纸质菜单;加强产品和服务质量监管,严守质量安全底线,引导有关方面改进提升针对老年人群体的服务质量水平;配合主管部门开展拒收人民币现金专项整治,查处经营者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等免除自身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的监督指导,保障老年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为老年人消费维权提供便利,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老年人的投诉举报,方便、快捷地为老年人化解消费纠纷;强化对老年人的消费教育引导,加大科普宣传力度,发布消费提示,帮助老年人树立正确的消费理念。
  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和省消费者协会要求黑龙江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消费者协会,密切关注老年人和特殊群体的民生关切,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用心用情用力解决老百姓的“急难愁盼”问题,以更便利、更贴心的服务推进助老服务效能升级,督促经营者守法经营并开展适老化服务,切实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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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助老服务“十条”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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