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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惠民:创新监管执法新模式解锁市场经济发展新密码
作者:尹训银

  本报济南讯(记者尹训银)近日,记者从山东省惠民县市场监管局获悉,近年来,该局不断创新监管新模式、不断探索“枫桥式工作新方法”,着力提升市场监管效率和水平。
  “律师+执法”,提升执法规范性。出台《惠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核有关工作的意见(惠市监字〔2022〕12号》《惠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行政处罚案件审核有关工作补充意见的通知(附件一)》等规定,拓展“案件源”、增强“支撑点”,聘请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办理重大、复杂案件时及时提供法律意见,借助法律专家的专业水平和经验优势,为执法办案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和专业支撑,推动执法办案工作更加协同、高效、有力。在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基础上,扩大法制审核范围,原则上要求行政处罚案件“法核”全覆盖。完善执法程序,提高执法透明度和公正性,防止和纠正执法不规范,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分歧和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承诺+执法”,提升守法自律性。要求执法者采取首违不罚、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等有效措施,并充分考虑当事人是否有主观故意等包容审慎执法方式,让执法者更多地站在被执法对象的角度考虑问题。提倡经营者自觉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表明自己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同时提升自觉守法意识,共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容错+执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树立“服务就是最好的监管”理念,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变“冷执法”为“暖服务”,为企业发展提供一定的容错空间,对主观非故意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的,按照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帮助企业规范提升。积极推行“有温度执法”,运用柔性执法手段,通过政策辅导、行政建议、警示告诫、规劝提醒等方式,责令限期改正,不予行政处罚,为企业健康成长营造更宽松的环境。目前,山东省惠民县市场监管局对有轻微违法行为且没有造成明显危害后果的当事人进行不予处罚的案件9件。
  山东省惠民县市场监管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担负起市场监管与管理服务的重大职责,为惠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公平公正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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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版: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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