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一:执法人员在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检查,让来泉州的游客吃得放心。
图二:泉州市鲤城区市场监管局启用节日期间消费投诉维权服务点。
■本报记者 张文章
月牵古塔千年影,虹挂长街十里灯。位于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西街的开元寺是游客打卡点,为确保来泉州的游客能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泉州市市场监管部门适时启动设在开元寺游客服务中心的节日期间消费投诉维权服务点。同时,泉州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及鲤城、丰泽、洛江区局抽调执法人员组成中心市区应急执法分队,秉承“群众过年我‘站岗’”的奉献精神,坚守岗位、“亮剑”执法,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据不完全统计,春节期间(2月10日至2月17日),泉州市市场监管系统开展跨部门执法19次、检查市场168个次、检查景区景点169个次、检查经营户2311户次、督促整改或责令改正53户次、受理投诉举报194件。
让消费者住得安心
春节期间,泉州市积极发挥旅游、住宿等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和规范引导,鼓励住宿企业向社会发布假日市场区间价格承诺书,督促指导企业依法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泉州市场监管部门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加强对基层的业务指导和执法支持,督促快查、快办、快结涉旅案件。针对酒店、宾馆、民宿、旅社、景点(区)等重点经营场所,加大巡查抽查频次,严厉查处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行为快查、快办、快结,妥善应对“天价”“宰客”等突发舆情,确保游客住得安心。泉州12315投诉举报系统时刻聆听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及时调度各辖区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协助维权。泉州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安排本单位旅游市场高峰应对工作每日值班人员,及时接收、处置市市场监管局交办件及12315系统业务工单,并于当日18时前向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值班人员反馈办理进展情况,督促承办单位在12315系统同步反馈工单核查处置情况。
力保春节住宿业价格稳定。2月11日,泉州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二大队接110转过报警信息,称有游客于1月31日通过微信民宿订房,当天到现场却被告知订重(复)没房,现场发生纠纷并报警。执法二大队迅速对该民宿进行现场核查,经确认是因民宿员工疏忽,接受微信预订信息后未及时将平台同房源预订端口进行关闭,未见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同步进行行政指导,该民宿经营者承认管理失误,除退还房费380元外,还主动承担该投诉人同晚在其他酒店的住宿费用550元。一名消费者来电称其于2月12日订了泉州晋江市一家酒店的客房,到现场后商家不提供住宿,也不退款,要求商家退一赔三。2月13日上午,晋江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涉诉酒店进行检查,经调解,该酒店按照消费者诉求进行退一赔三,消费者对此结果表示满意。据悉,2月3日泉州市规范价格行为承诺书签订以来,泉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二大队已核查处置并行政指导8家酒店民宿,督促被核查主体退还超承诺价差价18643.6元。
积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月14日,一名消费者来电反映其入住泉州惠安县一家酒店后发现客房没有热水,无法洗澡。经实地核查,酒店系停水后锅炉跳闸未及时处置,导致热水供应系统故障。经调解,酒店补偿投诉人380元,并主动承担该投诉人同晚在其他酒店住宿费用550元。
让消费者吃得放心
泉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切实保障春节假期食品安全,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包保督导频次和力度,推进餐饮服务主体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和包保管理工作,督促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人员健康证等信息。以旅游景区景点、商业集中区、交通服务场站等为重点场所,以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地方特色小吃店、旅游定点接待单位、农家乐、“网红店”等为重点单位,强化监督检查和随机抽查,开展错时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坚决杜绝销售过期、腐败变质、假冒伪劣等问题食品,严防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问题和食品安全事故。泉州市泉港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你送我检”食品安全快检进市场活动,对农贸市场蔬菜、肉类、水产品、干货等食品快速检测124批次,同时对市场内食品进行检查,重点查看食品进货查验是否落实、销售食品有无过期或有无变质、肉类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是否齐全等。
2月12日,一名消费者来电诉称其在泉州市丰泽区一家海鲜楼用餐,餐费为769元,其中一份象拔蚌内脏汤商家未提供,而是提供了其他汤。执法人员联系酒楼,该店解释称点菜中可能存在误会,愿意和投诉人协商解决,并对消费金额给予部分退款。经协商,投诉人自行和酒楼老板联系退款。2月15日,一名消费者投诉称其到泉州市鲤城区一餐馆用餐,餐费为204元,食用时发现咕噜肉没熟,消费者联系商家,商家只退菜钱32元,消费者不能接受而投诉。鲤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调查发现,商户提供给投诉方的咕噜肉确实未熟透。经调解,商家对投诉方在该店的用餐金额给予全额免单,执法人员现场要求商家务必保障菜品质量。
让消费者玩得开心
春节期间,泉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紧盯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针对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节假日特种设备使用频率大幅增高场所,严格按照“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要求,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日常检查记录、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附件检查、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等情况进行严密排查、认真核对。全面梳理以往检查发现的问题并开展“回头看”活动,及时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杜绝特种设备“带病”运行,确保设备安全,坚决防范和遏制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发生。
2月14日,泉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洛江区、德化县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联合福建省特检院泉州分院特种设备专家,对洛江区仙公山景区和德化县石牛山景区的3条在用客运索道开展针对性安全检查,确保客运索道稳定运行、游客乘坐安全舒适。2月16日,泉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福建省特检院泉州分院电梯检验师对丰泽区东海湾新华都广场电梯开展节日期间电梯安全检查。检查组抽查了电梯的设备档案,查看了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平时巡查和运行记录情况、电梯维护保养情况等技术资料,并到现场对电梯维保单位应急响应时间、电梯五方通话功能等进行测试,提醒使用单位做好应急人员、装备、物资保障工作,加强节日期间应急处置准备。据统计,2月10日以来,泉州市市场监管局检查特种设备574台(套)、发现安全隐患8个,均已督促落实整改闭环,进一步筑牢了景区、游乐园等区域安全防护网。
同时,泉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积极会同商务、文旅、发展和改革等部门密切关注旅游市场价格动态,加强市场监管领域涉旅网络舆情监测,与网信、信访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配合,稳妥、高效地解决游客和网民的诉求。严格执行泉州市政府对各类涉旅投诉和舆情处置的时限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核查处置并反馈。2月14日,泉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再次牵头协同发展和改革、商务、文旅等部门开展价格联合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商家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不规范经营行为,当场责令其改正。组织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和节日安全生产督导,深入景区景点、公共娱乐场所、餐饮住宿等与假日旅游密切相关的场所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现场督促整改,对无法整改的立即叫停;未能现场解决的问题形成台账,及时进行任务分解、交办,并跟踪落实直至问题销号;涉嫌明显违法违规经营的,依法进行查处,确保春节市场秩序稳定。
(本文图片均为资料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