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杜科)5月6日,北京西部马华餐饮有限公司看丹桥店(以下简称西部马华看丹桥店)被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管局罚款1000元。此前,本报对西部马华牛肉面门店的相关违法事实进行了曝光(详见《中国消费者报》4月18日1版《标签与菜品不符还不标价》)。
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管局检查确认,西部马华看丹桥店在销售“油香”“糖火烧”时未标明价格;其店内线下销售的“大片牛肉骨汤牛肉面”自2024年3月27日起,价格由28元/份调整为26元/份,该商品在电子屏上价格及时进行了调整,菜单上的价格未能及时同步进行调整,明码标价不规范;其在凉菜区售卖五香煮花生等凉菜时存在货签不对位情况,明码标价不规范。
西部马华看丹桥店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第十三条规定,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相关规定,责令其改正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加强日常检查和定期排查,及时发现存在的价格问题,立即整改,规范价格行为。同时,责令其改正不标明价格的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