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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违规
平安旗下3家公司被罚
作者:聂国春

  本报讯(记者聂国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公布了多条处罚信息,其中9张处罚决定书涉及中国平安保险集团旗下公司:平安银行因违法违规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6723.98万元;平安财产保险公司被罚595万元,另有12名责任人受到警告并处罚款;平安健康保险公司因10项违法违规行为,被罚555万元。记者注意到,作出上述处罚的日期均为今年5月14日。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平安银行的违法违规行为涉及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信贷业务、同业业务、理财业务和其他业务等方面。理财业务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违规向理财产品提供融资、虚构风险缓释品、未计提风险加权资产,代客理财资金用于本行自营业务,理财产品相互交易,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不合规,理财投资“名股实债”类资产未计入非标债权类资产投资统计,结构性存款业务实质是“假结构”等。而且,该行未对投保人进行需求分析与风险承受能力测评。信贷业务方面的问题则包括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违规发放并购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个人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个人贷款用途不合规,授信责任认定后问责不到位等。
  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相关规定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该行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6723.98万元。其中,平安银行总行6073.98万元,分支机构650万元。
  此外,监管部门对时任平安银行行长特别助理、汽车金融事业部总裁、零售经营及消费贷款事业部总裁、武汉分行3位管理等相关负责人分别给予警告、罚款处罚。
  除了平安银行,此次被行政处罚的还涉及中国平安旗下的两家保险公司:平安产险、平安健康险。
  平安产险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电销业务给予或者承诺给予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会计核算不准确、向中国保险统计信息系统报送的年度结算数据存在错误、未按规定保管电销录音资料、内控管理不合规、关联交易及关联方报告不准确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平安产险合计罚款595万元,其中总公司515万元、分支机构80万元。此外,该公司的12名责任人员被处以1万元至11万元不等的罚款。
  平安健康险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修改公司章程未报监管部门批准,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欺骗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重要情况,未按规定进行电话回访;编制虚假报告报表文件资料,关联交易管控不严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该公司罚款555万元。此外,该公司8名责任人员被罚款4万元至21万元不等。
  平安银行、平安产险、平安健康险回应称,监管部门对3家公司的处罚,源于2019年介入的检查,近日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检查结论及相关处罚决定。
  3家公司均表示,针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公司高度重视,诚恳接受各项检查要求,认真全面落实整改,主要问题点已基本整改完毕,将以此为契机,举一反三,建立常态化合规检视与排查机制,强化合规文化理念和制度机制建设。
  业内人士表示,此次平安旗下3家公司同受重罚,释放了金融领域持续强化监管的信号。记者注意到,今年4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表示,要坚决做到监管“长牙带刺”,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整治金融市场乱象,切实增强监管震慑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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