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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标注生产日期
北京一永辉超市被处罚
作者:万晓东

  本报讯(记者万晓东)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发布的处罚信息显示,北京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北京房山分公司因存在涉嫌生产经营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的食品违法行为,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6万元。
  经查,执法人员于今年4月19日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内检查发现,超市销售的1盒瑞士卷、1盒肉松小贝、1盒肉松卷面包的生产日期标注为2024年4月19日,但据当事人店长交代,上述3盒食品的生产日期并非2024年4月19日。
  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管局认为,北京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北京房山分公司的上述行为属于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房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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