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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推出许可便利化措施
推动药品零售连锁行业高质量发展
作者:薛晶晶

  本报南京讯 为进一步提升药品经营许可等行政事项的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推动药品零售连锁行业高质量发展,近日,江苏省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南京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药品经营许可便利化措施(试行)》(以下简称《便利化措施》)。
  据了解,《便利化措施》按照免申即享、“信用+审批”、风险管理、审管衔接、智能化批量化数字化的原则,关注变化、依靠信用、管控风险,明确“发证前三不查”,即不变不查、低风险不查、风险可控不查,以实现“六统一、六压减”,即统一实施规则、统一材料受理、统一检查标准、统一分派核验、统一审批流程、统一发证领取,压减环节、压减材料、压减时限、压减成本、压减频次、压减人力的工作目标。
  《便利化措施》具体包括“当场办理”,营业执照变更后许可备案自助变更,备案事项当日办结;“先发证后核查”,无新增许可事项的重新审查发证、仅有经营范围变更的许可、仅销售乙类非处方药的许可等,现场检查在发证后与日常检查合并实施;“优化审批流程”,医保定点门店原址注销新开,证前证后两次检查合并为证后一次实施,并出具相关核证文书,同一连锁企业两家门店药师须对调工作地点,并行同步审批;“压缩审批用时”,《便利化措施》许可用时相比有关法规规定压缩50%。
  据介绍,《便利化措施》是继南京市2022年启用药店“一件事一次办”业务系统后,再次推出的“利企便民”举措。该措施的推出,进一步减轻了经营主体在市场监管领域办理行政事项的负担,从“只需跑一次”到“一次都不用跑”、办理全程“不见面”、证照全面“电子化”,坚持把申请和办理标准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办理时长大幅压缩。
  目前,与《便利化措施》相配套的信息系统已同期上线,在南京市从事药品零售连锁经营的企业可以对照适用条件通过便利化渠道申请办理相关行政事项。 (薛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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