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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拼改装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
中福万嘉 金满鑫地等4家公司被罚
作者:贾珺

  本报讯(记者贾珺)为强化警示教育震慑作用,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公开曝光了近期查处的4起电动自行车非法拼改装典型案例,其中,北京中福万嘉商贸有限公司被罚款4.5万元,北京金满鑫地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信安方恒商贸有限公司、北京鑫鑫通摩托车商贸有限公司分别被罚款3万元。
  北京金满鑫地科技有限公司从事经营性改装电动自行车案。4月,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北京金满鑫地科技有限公司检查发现,当事人正在为1辆电动自行车安装与原车产品合格证中所标电池型号不一致的蓄电池并用于销售,违反了《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属于经营性拼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6月,密云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北京信安方恒商贸有限公司从事经营性改装电动自行车案。3月,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北京信安方恒商贸有限公司检查发现,当事人正在将原配为48V的电池(4块电池)增加2块,改装6块集成于顾客电动自行车上,违反了《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属于经营性拼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5月,海淀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北京中福万嘉商贸有限公司从事经营性改装电动自行车案。3月,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北京中福万嘉商贸有限公司检查发现,当事人为迎合部分销售者需求,对其待售的4辆电动自行车加装载人套件(加装、改装鞍座),违反了《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属于经营性拼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该公司一年内因违法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依法予以从重处罚。6月,西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对当事人作出罚款4.5万元的行政处罚。
  北京鑫鑫通摩托车商贸有限公司从事经营性改装电动自行车案。3月,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北京鑫鑫通摩托车商贸有限公司的案件线索移送,经核查,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为2辆电动自行车加装护杠等装置,违反了《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属于经营性拼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5月,大兴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针对上述案例,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出安全提示:改装高电压大容量蓄电池,容易引起线路发热造成线路过载,甚至导致线路击穿短路引起蓄电池自燃和爆燃。更换大功率电机,会增加行驶安全风险和蓄电池自燃的概率。解除限速后车辆超速行驶,极易导致操控性能和制动性能下降,引发交通事故。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提示经营者合法合规经营,自觉抵制非法拼改装违法行为。广大市民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切勿非法拼改装电动自行车。如发现身边存在违规拼改装电动自行车的线索,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举报,共同消除身边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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