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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互联网消费权益保护
四川4地消委会与成铁第一法院签订协作框架协议
作者:刘铭

  本报成都讯(记者刘铭)7月17日,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指导下,成都、德阳、眉山、资阳4地消委会和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在成都签订《加强互联网消费权益保护协作框架协议》,建立健全诉调对接机制,构建网络消费纠纷诉源治理新模式。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推进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领导小组关于《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暨成都都市圈建设成长期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相关要求,更好地服务于成德眉资4地同城化发展,优化消费维权法治环境,形成消费者权益保护合力,助力成德眉资4地数字经济和在线消费发展,根据协议,成德眉资4地消委会、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将从5个方面加强合作。
  建立健全互联网消费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充分发挥人民法院、消费者组织职能优势,积极发挥示范判决、司法确认作用,依托互联网区块链、大数据等,构建网络消费纠纷平台前端化解、消委会中端调处、司法末端裁判的一体化在线化解网络消费纠纷诉源治理模式。
  共同开展网络消费领域权益保护的案例研讨、课题研究,通报重大、疑难、复杂消费纠纷案件情况等信息,开展区域网络消费权益保护司法协作效果评估,适时发布网络消费纠纷典型案例、互联网消费白皮书、网络消费预警等。
  加强网络消费纠纷调解资源共享,支持双方调解人员涉互联网消费领域调解经验和调解技巧培训。积极发挥消费者组织在消费调解方面的优势,有序开展网络消费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入库工作。
  联合开展互联网消费普法宣传教育,培育网络消费普法宣传品牌,提高网络消费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支持电子商务平台规范管理,发挥平台管理的纠纷预防和前端治理功能,引导经营主体诚信守法经营,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据了解,下一步,成德眉资4地消委会、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将依据框架协议制定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营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质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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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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