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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出台意见
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
作者:郑铁峰

  本报杭州讯(记者郑铁峰)记者近日从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获悉,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责任压实、合规管理、过程监管和共建共治等方面入手,进一步细化明确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相关任务要求,提出学校食材数字化全链追溯、“四色码”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卡位责任制、后厨色标现场管理以及推广大容器“消毒房”等举措。《意见》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意见》要求压紧压实各方责任,严格落实校长(园长)负责制,要求校长(园长)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负总责;严格落实行业主管责任,要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食品安全的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督促和指导学校落实管理责任;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要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学校及周边食品犯罪;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
  《意见》对加强学校食堂管理、校外供餐管理、风味特色档口管理、校内超市管理、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管理等学校食品安全相关业态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提出中小学、幼儿园超市应避免在校内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非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原则上不得在校内设置食品小卖部、超市。同时,对于学校周边存在的无证经营以及售卖、贮存、使用“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及腐败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将予以严厉打击与整治。
  《意见》还对规范食材全链追溯、规范食堂后厨管理、规范餐饮具清洗消毒、规范应急预案管理等提出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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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版: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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