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郑铁峰 施本允
近年来,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浙江省消保委)紧紧围绕浙江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发挥数字优势,纵向搭建省、市、县、乡四级全贯通的用户体系,实现消费纠纷联动处置、多跨协同,同时制定了全国首个消费纠纷诉调对接省级地方标准,出台《浙江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指引》,率先在全国倡导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形成了一批可复制推广的成功经验。
发挥数字优势 力促纠纷快速快解
近年来,浙江省消保委发挥数字优势,开发“浙江消保在线”数字化应用,纵向搭建省、市、县、乡四级全贯通的用户体系,横向协调全省1139家消保委成员单位、336家行业协会、2332家绿通企业、914家维权站点入驻,实现消费纠纷联动处置、多跨协同。
浙江省消保委制定了全国首个消费纠纷诉调对接省级地方标准。填补消费纠纷诉调对接“无标可依”的空白,推进全省诉调对接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和专业化,构建和完善了“上下统一、社会共治、规范有序、运行高效”的诉调对接工作体系,全覆盖建设消费者权益保护“共享法庭”。
同时,浙江省消保委联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共同建设消费者权益保护“共享法庭”,依托“一屏一线一终端”,把司法服务送到消费者“家门口”。截至目前,已实现“共享法庭”市县全覆盖。
为构建“放不放心,消费者说了算”的放心消费建设评价体系,当地出台了《浙江省放心消费单位建设社会监督管理办法》。组织发动全省近5000名消费维权义工,体验放心消费单位近4万家,分地区、分类别形成体验评价报告。2018年,浙江省消保委联合原浙江省工商局出台《浙江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指引》,率先在全国倡导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
提升消费环境 精准开展消费监督
聚焦重点行业积极建言立规。浙江省消保委联合浙江省洗染行业协会、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浙江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先后制修订消费纠纷处理办法、示范合同文本、商品“三包”办法和生产经营服务规范等。
织密消费教育组织网络。浙江省国民消费教育中心自2012年启用以来,组织开展“消费大讲堂”系列主题活动,常态化宣讲食品、保健品、理财等消费知识。目前,全省建有消费教育基地1311家,基本建成覆盖城乡、门类齐全的消费教育网络。打造消费教育特色品牌,整合8个专业委员会、22家省级消费教育基地资源,推出消费教育微课,创设“消费浙里说”宣教载体,解说消费陷阱、解读法律规定、传授维权知识。《消费浙里说》每期全网播放量达到10万次以上。
打造全国消费维权区域合作标杆。组建长三角消保委联盟,倡导长三角景点实行身高年龄兼顾的儿童免票规则、推动出台全国首个《老人鞋》团体标准,助力“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全域推进消保委组织现代化建设,浙江省消保委与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全省消保委组织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三年行动目标,实现组织架构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