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查办案件933件 罚没金额878万元
广东“落实条例 依法护权”专项行动见成效
作者:陈晓莹 李青山

  本报广州讯(陈晓莹 记者李青山)为全面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消保条例》)有关规定,深入推进城乡居民“放心消费行动”,广东省市场监管局于今年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落实条例依法护权”专项行动,集中开展《消保条例》的培训和宣传工作,并查办了一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案件,有效推动了《消保条例》在市场监管领域的全面贯彻落实,优化和改善了消费环境。
  围绕热点消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据统计,广东省市场监管系统共查办民生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933件,罚没金额878.03万元,涉及霸王条款、诱导好评返现、虚假宣传诱导老年人消费、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等方面,曝光典型案例99件,惩治了一批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经营主体。其中,广州市对某酒店涉嫌以“霸王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及时进行核查,采取约谈、立案等措施督促涉事酒店退款,同时针对酒店线上线下订房不公平格式条款开展集中规范整治;韶关市结合日常巡查工作,对保健品体验店、养生馆等经营主体开展重点检查,查处“虚假宣传诱导老年人消费”案件49件,罚没金额195.3万元。
  围绕贯彻实施《消保条例》,出台相关配套制度措施。广东省市场监管局相继下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消保条例》的通知和进一步贯彻落实《消保条例》的通知,对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深入贯彻执行《消保条例》进行动员部署,解决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佛山市出台《关于规范处理恶意投诉举报行为的指导意见》,明确合理界定恶意投诉举报、加强投诉举报受理环节管理等相关要求;东莞市联合司法、公安等部门起草规范性文件《关于依法规范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行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暂行规定》。
  围绕重点消费行业,开展行政约谈指导。广东省市场监管部门共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行政指导约谈612次,涉及餐饮业服务、婚姻中介、电动自行车充电、个人信息保护等多个消费投诉热点领域重点企业。汕尾市向8个涉旅游平台发出《关于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提醒函》,进一步落实平台主体管理责任和义务;东莞市组织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经营企业、“一口价黄金”重点企业、婚介行业消费投诉重点企业等领域政策宣贯和集体约谈会,压实经营主体责任。
  围绕提高社会共治意识,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广东省市场监管部门举办市场监管系统内专题培训344场、经营者专题培训409场、现场宣传活动383场。积极开展《消保条例》宣贯工作,利用传统媒体和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宣传信息,发布系列宣传短视频,在社区宣传栏、户外显示屏等户外平台和公交、地铁等人员流动大的场所发布信息,并发动志愿者扩大宣传渠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1 版:要闻】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广东“落实条例 依法护权”专项行动见成效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