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3·15观点
第三方机动车检测机构也须“检测”
作者:吴睿鸫

  不能让第三方机动车检测机构成为超标尾气排放车辆的“排污源”,要通过强化监管和信息公开等方式,定期抽查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的监测质量,将监测信息进行公示,构建完善的监督和退出机制。
■吴睿鸫
  燃油车尾气超标排放是影响我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重要因素。在一些大城市,燃油车氮氧化物排放量占到全市排放总量的40%以上,成为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而负责燃油车尾气排放监测的检测机构就成为污染管控的“最后一道闸门”,但是记者调查发现,在一些地方,超标尾气排放车辆在检测机构的“协助”下,居然还能“带病”上路。(据11月24日央视新闻客户端报道)
  负责机动车排放领域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既是政府监管的必要补充,又能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治理成效,是我国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中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
  然而,随着第三方机动车检测机构大量涌现,市场泥沙俱下,一些第三方服务机构受利益驱动,利用数据造假,主动或被动地让超标尾气排放车辆蒙混过关,从而导致大量的机动车辆继续“带病”行驶。
  第三方机动车检测机构数据造假,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恣意篡改检测数据。一些检测机构通过篡改检测数据,使排放不达标的车辆通过检验。二是使用作弊器。部分检测机构使用作弊器进行检测,如OBD作弊装置,替换车辆的软件标定识别码和验证码,使车辆轻松通过检测。三是替换检测。一些检测机构使用其他车辆甚至气体来代替检测,比如用汽油车代替重型柴油车进行检验,使难以过检的柴油车轻松过关。
  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后果非常严重。一是触犯法律。根据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作为中介组织的环评机构、监测机构,在接受委托提供环评文件、监测报告的中介服务时,如果弄虚作假,将受到严厉的刑事制裁。二是会扰乱第三方服务市场秩序,损害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的社会公信力。三是会影响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决策。
  近期,生态环境部多次公开表示,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冲击了环境监管部门的底线,对这些行为必须严厉打击,铲除其滋生的土壤。今年7月30日,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开展机动车检验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部门加强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管,严厉打击不执行国家标准检验、篡改检验数据、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紧接着,从9月起,生态环境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在全国部署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
  不能让第三方机动车检测机构成为超标尾气排放车辆的“排污源”,必须对它们进行“检测”。首先,要通过强化监管和信息公开等方式,定期抽查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的监测质量,将监测信息进行公示,构建完善的监督和退出机制。其次,对弄虚造假的第三方机构真正挥起依法严惩的“大棒”,以儆效尤,才能让那些打算动歪脑筋的机构和企业打消念头,守好生态环境保护的底线。
  此外,司法部门可以定期公布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让群众了解虚假监测的危害性,提高法治素养,倒逼监测机构规范行为,遏制数据造假乱象。
  当然,作为第三方机动车检测机构,也理应确保监测数据真实有效,以提供优质服务为宗旨,成为供需双方公正公平的裁判员,这样方能保住声誉,赢得市场。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1 版:要闻】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第三方机动车检测机构也须“检测”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