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万晓东)近日,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世纪坛医院(以下简称北京世纪坛医院)因存在多次重复收费及只收取医事服务费未提供医疗服务的违法行为,被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没收违法所得3246.6元的行政处罚。
依据《价格法》及《北京市定价目录》等价格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北京世纪坛医院为公立医疗机构,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为政府定价。
经查,北京世纪坛医院在开展医疗服务期间,涉嫌存在4项违法行为:
针对同一患者,在同一天同时收取呼吸道病原检测与甲型流感病毒抗原检测费用,累计多收取甲型流感病毒抗原检测费用236元。
针对同一患者,在同一天同时收取膀胱冲洗与持续膀胱冲洗费用。该院在开具持续膀胱冲洗项目医嘱时,没有对膀胱冲洗项目进行停费停医嘱操作,造成对膀胱冲洗项目重复收费,累计对11名患者同时收取上述2项费用,累计多收取费用110.6元。
针对同一患者,在同一天同时收取肾上腺X线计算机体层(CT)平扫和肾上腺X线计算机体层(CT)增强扫描、胸部X线计算机体层(CT)平扫和胸部X线计算机体层(CT)增强扫描、盆腔X线计算机体层(CT)平扫和盆腔X线计算机体层(CT)增强扫描等项目费用。该院累计对11名患者多收取平扫费用,累计多收取费用1440元。
该院存在对患者只收取医事服务费未提供医疗服务的情况,经核实,累计未退还30名患者医事服务费,涉及费用1710元。
北京世纪坛医院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等相关规定,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上述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