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一:粉末型蒸汽眼罩。
图二:压片型蒸汽眼罩。
本报上海讯(记者刘浩)如今,很多消费者因长期使用电子产品而发生“数字眼疲劳”,因此,那些宣称能够缓解眼疲劳的蒸汽眼罩受到消费者的喜爱。与此同时,诸如长期使用蒸汽眼罩好不好、温度多少才合适等问题也困扰着消费者。近日,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了30款蒸汽眼罩比较试验结果。结果显示,样品的面料安全总体出色,仅1款pH值偏高;11款样品发热温度超50℃,其中“困困鸭”样品最高可达60℃,体感发烫;12款样品在发热温度46℃及以上持续发热时间超过45分钟,存在低温烫伤风险。
由于蒸汽眼罩直接接触眼部娇嫩皮肤,所以安全亲肤是基本要求。比较试验结果显示,样品在甲醛、可萃取重金属、pH值测试中整体表现优秀,仅1款pH值偏高,可能导致皮肤过敏。
据介绍,蒸汽眼罩温度过低会导致热敷体验感不佳,但温度并非越高越好,一般建议最高发热温度在40—50℃,40—46℃时使用体验最舒适。比较试验结果显示,所有样品均能发热至40℃,有11款超过50℃,“困困鸭”蒸汽热敷眼罩最高可达60℃,体感发烫,可能导致眼部皮肤灼伤;其余19款发热均不超过50℃,且有3款不超过46℃。
在发热时长方面,有29款样品的持续发热时间超过15分钟、22款超过1小时,有12款样品在发热温度46℃及以上持续发热时间超过45分钟,存在低温烫伤风险。
蒸汽眼罩依靠自发热材料接触空气发生反应,释放细微水蒸汽。本次比较试验中,经过对所有样品在打开外包装后20分钟内贴眼侧释放的蒸汽量测试发现,有25款样品的蒸汽量大于80毫克,最高可达276毫克,蒸汽丰沛;其余5款实测蒸汽量偏低,其中标称商标为中葆堂的1款样品蒸汽量低于30毫克,消费者几乎感受不到蒸汽释放。
蒸汽眼罩发热包内含铁粉、活性炭等自发热材料,形态上以粉末型和薄片型为主,接触空气发生反应即失效。若材料分布不均、外包装不密封,容易导致发热性能不稳定甚至无法发热。此次比较试验通过测试自发热材料重量差异率比较发热包的均匀性,结果显示,26款样品均匀性表现较好,4款均匀性差,其中标称商标为“兵兵”的样品外包装气密性存在问题,拆袋后无法发热。此外,本次测评发现,有28款样品结构牢固,2款耳带切口处容易断裂脱落,影响使用。
此次比较试验总体结果显示,6款样品综合表现较为出色,其中花王美舒律蒸汽眼罩(洋甘菊香型)、暖友蒸汽热敷眼罩2款样品获评5星。
●消费提示
谨防低温烫伤
上海市消保委提醒蒸汽眼罩生产厂商,应把产品安全放在首位。蒸汽眼罩作为直接接触眼部皮肤的产品,安全亲肤是基本要求,生产厂商应在确保产品安全的前提下提高使用舒适度。
低温烫伤即50℃左右的温度(体感无疼痛)在人体局部作用时间过长,致使热力慢慢渗透进皮下软组织而引起的烫伤。消费者应合理把握蒸汽眼罩的使用时间,谨防低温烫伤。一般建议使用20分钟即可,若入睡前使用,为避免忘记摘取造成不良后果,可选择标识最高发热温度不超过46℃或日常使用体感温和的产品。
使用蒸汽眼罩前,应阅读产品说明与警示信息;佩戴前应卸妆、取下隐形眼镜。眼疾患者要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若有不适,立即停用。 (刘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