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创新监管兴市场 倾力维权促消费
作者:陈晓莹 刘军 李青山 薛庆元 余知都 尹训银 李建 万晓东 冯铁飞 刘铭 薛晶晶 耿记安 施本允 徐文智 顾艳伟 刘文新 王文郁 张文章

  编者按 金龙远去祥瑞留,银蛇舞来宏图展。回首旧岁,市场监管部门和消费者组织在为民服务中有情,在依法行政中有为。严守安全底线,提振消费信心,展现了新时代新征程中市场监管和消费维权人的最美风采。展望新年,市场监管部门和消费者组织将继续乘势而上、砥砺前行,聚焦消费领域新场景新业态新模式,着力解决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打好优化消费环境建设、提升维权服务效能、激发消费潜能的“组合拳”,让更友善的消费环境给消费者带来更强的消费信心,让中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脚步更加坚定。
  ■陈晓莹 刘军 本报记者 李青山 薛庆元 余知都 尹训银 李建 万晓东 冯铁飞 刘铭 薛晶晶 耿记安 施本允 徐文智 顾艳伟 刘文新 王文郁 张文章
湖南
聚焦“四力”尽职责 创新环境促消费
  2025年的工作如何开展?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已列出清单,具体将围绕消费维权公信力、引领力、影响力、凝聚力“四力”发力做文章。
  提升消费维权工作的公信力。一是配合湖南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持续开展放心消费行动。参与全国百城消费者满意度测评,不断提升消费者满意度。二是畅通投诉受理渠道,依法解决消费者投诉。对消费者反映突出、拒不配合调解的企业,通过约谈、劝谕、揭露批评、移送执法机关、支持起诉等方式督促问题解决。三是定期发布投诉情况分析报告,梳理消费者投诉热点,进行查询、反映、建议。针对消费维权热点、难点问题,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倡议,指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文明健康消费。四是参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修订,开展消费维权理论与实务研究,为制定消费政策、加强监管执法建言献策。五是加强与法院、检察机关、司法机关的沟通协作,发挥公益诉讼、人民调解的积极作用,探索重点维权问题的解决路径。
  强化消费维权工作的引领力。一是加强社团法人建设,召开湖南省消保委五届四次会议及常委会,做好换届工作。继续指导市州消保委做好换届等工作,切实解决日常办事机构、人员和经费保障问题。二是按照中国消费者协会的统一部署,持续推进指导各市州运用“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提升投诉工作网络化、智能化、便利化水平。三是探索与消费领域各业务主管部门建立舆情信息沟通和共享机制,及时将重大舆情信息向有关方面提供,推动舆情问题解决。
  扩大消费维权工作的影响力。一是抓住“3·15”重要时间节点,紧扣2025年消费维权年主题,精心组织“3·15”系列活动。二是开展绿色消费教育活动,为广大消费者日常绿色消费提供指引,持续推动绿色低碳的消费理念和消费方式。三是持续推进“周周3·15律师在线答疑”公益活动,发挥公益律师和消费维权志愿者的积极作用。四是持续做强湖南省消保委微信公众号,编辑《工作通讯》《消费投诉典型案例暨消费警示提示汇编》等资料,加大消费维权宣传引导力度。
  增强消费维权工作的凝聚力。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着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突出、作风优良的消费者组织。二是切实履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高一体推进“三不腐”能力水平,深化“清廉消保”建设,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促进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三是持续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的宣贯工作,发动消费维权服务站点、省消保委“两站一基地”和律师团、消费维权志愿者等各方力量,广泛开展“一法一条例”宣传解读。
江苏
勇于担当惠民生 守正创新促发展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2025年,江苏省消保委将一如既往,厚植服务属性,在“维权”上巩固阵地、稳住阵脚,以数字化赋能“枫桥经验”创新发展,提升“智慧315”系统效能,提高消费纠纷解决率;关注旅游景区消费、新兴数字消费等领域,探索互动性问答、隔空约谈等维权监督新模式;关注“职业闭店人”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重难点问题,加强公益性诉讼研究。在“消费”中鼓足实劲、下好功夫,聚焦消费新业态、新场景和新模式,围绕“一老一小”消费、网络交易领域及民生热点,开展消费调查活动;选取大众化、绿色化、智能化等产品,特别是标准缺失空白的前沿产品开展比较试验;积极参与生活服务业消费领域标准建设,完善文娱消费等领域标准体系,推动和制定更多满足消费者需求和企业健康发展需要的标准。凝聚消费者组织合力,上下联动、横向互动、区域协作,打好公开披露、约谈评议、联合惩戒、标准制定等“组合拳”,通过掷地有声的工作成果,扮演好消费和经营活动中的“润滑剂”和“黏合剂”。
南京
普及消费教育 完善调解机制
  江苏省南京市在新的一年将延续“激发消费活力”的主题,继续在提升城市消费满意度、促进消费繁荣等方面进一步下功夫,着力打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人民群众的消费生活保驾护航。
  南京市消费者协会将紧扣南京城市“哑铃型”经济消费圈,做好消费教育普及推广。南有夫子庙,作为外地游客来南京必去的夫子庙商圈,其中的秦淮河古建筑群、老门东等景点历史文化底蕴深厚,人气火爆程度闻名全国;北有新街口,新街口商圈号称中华第一商圈,集聚着南京新百、中央商场、德基广场等诸多产值万亿元级别的大型商场,吸引了南京及周边地区的大批消费者;中间有太平南路黄金珠宝一条街,每年有百亿元的消费额。这些一起形成了南京独特的“哑铃型”消费经济商圈带。
  新的一年,南京市消协将继续携手秦淮区市场监管局推进消费教育工作普及深入,并设立更多消费教育基地,继续开展放心消费体验推进活动,邀请黄金珠宝等行业专家,讲授专业知识,帮助消费者识别真假;将继续为商家制作放心购标签,在相关门店设置放心秤,为周边群众计量称重提供方便,以深化消费维权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城市消费满意度提升。此外,南京市消协将继续加强商场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重点提升消费满意度,促进店员素质提高,实现纠纷不出门,让消费者安全放心购买。
  不仅在闹市区的商场,南京市消协还将深入社区为消费满意度提升开展更多教育普及调查工作。南京市消协将联合各区市场监管局和基层消费者协会,深入社区宣传普及消费教育机制和消费满意度推广工作,广泛征询各地消费者意见,及时查找并破除消费维权中的难点和痛点问题,持续完善消费纠纷调解机制,进一步推动南京的城市消费满意度提升,更好地助力消费升级。
杭州
十个新突破 服务创辉煌
  展望2025年,浙江省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将重点实现“十个突破”。一是拓展“一件事”改革,在营商环境优化上求突破,即降低制度成本、便利外资准入、加强服务集成、加强权益维护。二是落实“强市战略”,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上求突破,即深化质量提升强企强链、加强知识产权促进保护、加快标准强市建设。三是加强资源要素集成,在建设现代产业体系上求突破,即推动平台经济再攀高峰、服务医药产业创新发展、引导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四是加快构建统一大市场,在治理“内卷式”竞争上求突破,即提升公平竞争审查质效、规范涉企执法、加强重点领域执法。五是加强规则制定和出海保护,在高水平对外开放上求突破,实施标准国际化跃升工程、加强知识产权海外保护、深化内外贸产品“同线同质同标”省级试点。六是实施共富惠民行动,在缩小“三大差距”上求突破,即开展百万个体工商户精准帮扶、开展农村电商兴农、食品小作坊“五化”提升等行动、深化地理标志富农集成改革、推进外卖骑手新就业群体党建。七是优化放心消费环境,在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上求突破,即提升产品服务质量、深化放心消费建设、提升消费维权能力。八是深化重点领域规范提升,在提升群众满意度上求突破,即落实安全责任、深化行风建设、提升宣传质效。九是提升“三个监管”水平,在超大城市治理上求突破,即强化法治监管、强化信用监管、强化智慧监管。十是激发干事创业内生动力,在基层减负干部成长上求突破,即完善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完善政策研究、业务指导机制,推动基层减负增效。
河北
解决“关键小事” 提振消费信心
  2025年,河北省市场监管部门将坚持以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为主线,以源头化解消费纠纷为重点,便捷高效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服务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5年,河北省消保委将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切实把会议精神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通过多种方式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关键小事”,激发消费内生动力。
  加强投诉调处,畅通投诉渠道。坚持受理消费投诉工作的基础性地位不动摇,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提升纠纷化解能力。联动发挥行业消费者投诉联络站、企业消费维权服务站、专家库和律师团作用,不断提高消费维权效能。
  加强教育引导,丰富宣传手段。统筹开展与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产品比较试验,深入开展消费维权年主题和“3·15”权益日宣传活动,持续开展“体验河北品质消费”示范单位遴选,不断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环境,创新消费场景。
  推进社会监督,净化消费环境。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施策,提升消费监督效能。围绕食品、日用品等领域开展消费评议,持续开展重点领域不公平格式条款征集、点评。
  加强社会协同,服务发展大局。通过方方面面的联系沟通、长效合作,使消费者权益保护找到更大“公约数”、画出更大“同心圆”、形成更大“朋友圈”。
福州
优化消费环境 强化维权保障
  2025年,福建省福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将坚持消费教育引导为先,凝聚促进消费社会共识;坚持消费社会监督为要,助力优化消费环境建设;坚持消费纠纷调处为责,提升消费维权服务效能;坚持组织队伍建设为要,强化消费维权履职保障。
  新的一年,福州市消委会将继续坚持消费纠纷调处为责,畅通消费纠纷诉求渠道,完善接收、登记、分流、办理等诉求响应机制和闭环管理,提升投诉工作的网络化、智能化和便利化水平,积极稳妥地推进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建设,着力解决消费者在消费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提高调解工作效能和消费纠纷解决率。密切关注消费领域舆情,结合重大和疑难投诉案件调处,用好法定职责“工具箱”,打好消费维权“组合拳”,综合运用企业约谈、劝谕建议、公开披露、支持起诉等维权手段,切实发挥专家、律师、消费维权志愿者等在消费投诉调处方面的积极作用,完善消费纠纷处理社会共治机制,督促经营者妥善化解消费矛盾纠纷,不断提升消费者消费维权体验和满意度。
  同时,福州市消委会将继续坚持消费社会监督为要,助力优化消费环境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对标先进城市以及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要求,通过发函调研、专家访谈、线上调查等形式,探讨提出消费环境改进相关建议,推动城市消费品质和消费者满意度的逐步提升;紧跟消费领域热点和消费升级需求,组织开展对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存在标准空白或监管盲区的商品比较试验;结合中国消费者协会消费维权年主题,联合相关单位适时组织开展消费体察活动,搭建企业与消费者的沟通平台,扩大“榕企”“福品”社会宣传,切实发挥消委会在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中的积极作用;持续加大消费监督力度,运用调查测评、揭露批评、约谈劝谕等手段,有效破解消费痛点难点问题,促进行业企业整改自律,提升消费监督工作社会公信力;积极参加关系消费者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等商品价格听证会,促进消费政策制定更加科学合理;依法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遏制各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持续推动消费领域综合治理,助力消费环境持续优化。
山西
消费维权优环境 放心消费“晋”万家
  2025年,山西省消协将围绕消费维权年主题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重点,加强消费者组织建设,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增强消费教育效果,创新消费监督手段,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居民消费能力、意愿和层级,持续优化消费环境,为山西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扎实开展消费维权年主题和“3·15”宣传活动。以网络直播、专题讲座、普法下基层、专题研讨等方式,开展“一法两条例”系列宣贯活动,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消费者依法维权能力。
  持续加强消费教育引导。山西省消协将聚焦老年消费、青少年消费、农村消费等重点领域和人群,开展个性化、精准化的消费教育活动。
  加大对商品和服务的消费监督力度。强化监督手段和结果运用,针对消费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消费调查、消费体察、比较试验,约谈经营者、支持消费者诉讼等活动。加强与专业检测机构、科研院校等的合作,提升消费监督的科学性和专业性。探索建立消费监督结果公示制度,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布,对违法违规经营者形成有力震慑。
  持续优化消费投诉处理机制。山西省消协将加大对“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的宣传推广,建立健全覆盖全省的投诉处理网络体系。加强与法院、仲裁机构等的沟通协作,探索建立消费纠纷诉调对接、仲调对接机制,为消费者提供更多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加强消费者组织建设,强化履职能力。山西省消协将开展“消协组织建设年”系列活动,推动建立设置完整、分级负责、上下贯通的消协组织体系。积极推动消费者组织理事会建设,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广东
扩大粤港澳维权协作 深化放心消费创建
  2025年,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将继续聚焦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履职尽责,大胆创新突破,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作出应有贡献。
  进一步完善消费投诉机制。积极对接“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不断提升广东省使用率、企业入驻率和投诉成功率,重点推动解决不予受理的情况。加大微信端“在线投诉”功能宣传推广,提升投诉便民化水平。进一步发展绿色通道企业,强化消费投诉在线和解。进一步提升月度、季度和年度分析报告数据参考价值,更好地服务政府决策。
  进一步深化放心消费创建。认真落实广东省民生工程五年行动计划和广东省民生实事要求。持续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宣传,提升放心消费“双承诺”活动知晓度和影响力。
  进一步扩大粤港澳维权协作。持续提升粤港澳消委会合作层次和力度,深化粤港澳消费维权合作交流机制,全方位加强粤港澳3地维权业务合作,进一步发挥粤港澳大湾区消费投诉转办平台作用。
  进一步提升社会监督力度。立足事前、事中、事后,采取全链条维权举措,善于综合运用约谈、警示、批评等维权方式,推动解决一批消费者“急难愁盼”问题。针对消费热点堵点问题,针对性开展消费调查和消费体察。坚持开展“挑战消费潜规则”活动,重点推动解决新消费业态领域顽疾问题。
  进一步强化消费教育指导。打造更多特色消费教育家园共建单位,并依托消费教育家园在广东省巡回开展消费维权年主题宣传活动。重点围绕家用电子电器、文体健康等领域,开展商品比较试验,加强统筹指导全省。加强专家智库团队建设,更新续聘专家律师志愿者,持续优化公益律师值班制度。
  进一步推进立法司法实践。全力参与《广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为维权工作提供有力法制保障。以社会效益和影响为导向,在虚假广告、虚假宣传、制售假冒商品等消费热点领域提起更多公益诉讼案件,保持公益诉讼工作走在全国前列。进一步落实“公益诉讼+集体诉讼”实践。
  进一步提升建言辅政效能。主动参与消费维权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制修订,推动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治建设。积极参与政策研讨、价格听证等活动,代表消费者发声。
成都
完善维权体系 提高服务效率
  2025年,成都市消委会将在完善消费维权体系、提高维权服务效率上持续发力,为优化成都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助力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2025年,成都市消委会将继续完善投诉受理处理机制,提升维权效率,大力宣传并邀请企业入驻“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优化投诉受理流程,简化投诉受理程序,提高投诉处理效率,确保消费者的投诉能够及时得到回应和解决。加强投诉数据分析挖掘,为政策制定提供科学依据。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动建立消费纠纷调解、仲裁等多元化解决机制,助力消费者便捷高效维权。
  “3·15”活动是消费者组织年度工作的“重头戏”。成都市消委会组织开展了2024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3·15”期间联合高新区消费者协会召开19家职业技能培训企业约谈会并发布公开劝谕函,劝诫相关职业技能培训企业切实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2025年,将持续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有效扩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加强社会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视。
  成都市消委会重视消费教育引导,不断创新宣传方式,成功开展“月月3· 15”“站长来了”“消费观察”等宣传引导活动。联合媒体推出“站长来了”5期,分别围绕家庭装修、汽车维修、旅游服务、餐饮服务等与消费者联系密切的行业,邀请行业专家进行深入解读和分析,提升消费者的消费维权能力。联合主流媒体打造“消费观察”栏目,已推出专题节目5期,开展“月月3·15”公益咨询服务活动7期。2025年,将开展“月月3·15”“消费观察”“消费成都”等宣传栏目,灵活利用新媒体平台,以更生动、形象的方式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结合重要节日、纪念日等,举办消费者权益保护主题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氛围。组织针对消费者、企业、经营者等不同群体的专业培训,增强消费维权意识和能力。
  2025年,成都市消委会拟联合相关职能部门、行业协会、媒体、专家,开展2025年“蓉城有礼”成都特色伴手礼评测活动,为消费者提供“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陕西
破题维权难事 倾心为民解忧
  2024年5月28日,一场启动仪式在陕西省西安市拉开帷幕。从这天开始,“放心消费在三秦”行动便在20余万平方公里的黄土地上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并走进了3900多万三秦儿女的消费生活。安全放心、质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优化消费环境的5个维度,日渐成为商品和服务领域三秦百姓耳熟能详的放心消费建设目标。
  2025年,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将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在三秦”行动。聚焦消费集中的企业、行业、区域,培育一大批放心商店、放心市场、放心网店、放心餐饮、放心景区,扩大“放心消费在三秦”行动的实施范围与领域,提升放心消费的参与度与影响力。推进省际消费环境建设与指数评估工作联盟工作,推动消费环境建设与指数评估工作区域联动。持续开展全省消费环境指数测评工作,科学测评行动成效。
  2025年,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将不断优化放心消费环境建设。积极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加强各成员单位协作配合,提升工作合力。持续推动线下购物7日无理由退货活动,鼓励实体经营者承诺实行7日无理由退货。积极发展ODR企业,激发经营者主体作用,引导经营者在线化解纠纷。规范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强化经营者主体作用,引导消费纠纷源头化解。
山东
放心消费齐鲁行 倾心消保提信心
  展望2025年,山东省消协将乘势而上、砥砺前行,以更饱满的热情、更坚定的决心,营造更安全、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3·15”活动:消费维权的璀璨华章。2025年,山东省消协将以中国消费者协会年主题为引领,联合各方力量举办“3·15”系列活动。新闻发布会将重磅发声,展示全省消费维权工作的成果成效,发布典型案例,为消费者点亮维权灯塔。“放心消费齐鲁行”活动持续推进,通过多形式宣传、体验活动及承诺践诺,激发市场活力,提升消费者信心,推动齐鲁大地消费环境迈向新高度,让维权之声响彻每一个角落。
  宣传教育:点亮消费者智慧灯塔。山东省消协将全方位优化消费宣传教育体系。精心编印资料、构建线上资源库、组建专业讲师团,打造创新“消费教育+”模式,为消费者提供知识滋养。针对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发布提示攻略,治理谣言,开展“以案说法”,筑牢消费者法治意识防线。同时,积极拓展多元宣传渠道,通过新媒体矩阵等创新形式,搭建起与消费者沟通的桥梁,引领理性消费风尚,开启智慧消费新征程。
  社会监督:筑牢消费市场坚固防线。围绕民生核心关切与新兴消费领域,山东省消协将深入开展调查体察,推动政策落地生根,助力行业规范发展,积极为消费者排忧解难。在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中勇当先锋,开展比较试验,打造权威发声平台,充分发挥监督补充作用,全力维护市场秩序,为消费者营造放心消费环境,让每一次消费都充满信任。
  纠纷化解:铺设维权服务快捷通道。山东省消协将着力完善纠纷化解机制。规范投诉受理流程,明确各级职责,充分利用智慧平台,加强与电商合作,优化投诉咨询制度,打造一站式解决中心,为消费者提供高效便捷服务。联合制定清单,强化数据分析运用,编制企业信息名录,为纠纷化解精准导航。建立诉讼协作机制,做好诉讼支持与公益诉讼工作,发布典型案例,为维权提供坚实后盾,确保公平正义贯穿维权始终。
  组织建设:激发消费维权蓬勃活力。山东省消协将扎实推进组织建设工作。严格落实消费者组织建设要求,建立健全组织体系,培育现代化建设样板,完善维权体系,筑牢履职根基。牵头组建黄河流域消费权益保护联盟,加强区域协作与国际交流合作,搭建广阔平台,汇聚各方力量,共同守护消费者权益。同时,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充实专家委员会,规范志愿者管理,优化律师团,加强培训竞赛,打造专业高效的干部队伍,为消费维权事业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提供更优质的贴心服务。
广西
跨区协作增力度 消费维权提效能
  202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将在“大”消保领域持续加强探索推进,推动形成供需高水平正向循环。特别是加强与东盟国家在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交流合作,以及滇黔桂地区的消费维权协作力度,让消费者权益保护在更大范围内惠及更多消费者。
  广西市场监管局在谋划2025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方向时提出,广西将根据国家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优化消费环境的总体部署,并结合《中国—东盟关于实质性结束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3.0版升级谈判的联合声明》中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条款,积极探索与东盟国家特别是越南在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交流合作,推动形成供需高水平正向循环。
  “我们将积极动员引导东盟消费者较多的景区、商场、超市、酒店等经营主体参加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同时加强与接壤国家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的协作,力争在边境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建设方面取得新成效。”广西市场监管局网监消费处负责人说,广西市场监管部门将充分发挥广西的区位优势,结合边境地区实际,通过强化监管和服务,切实维护中外消费者合法权益。
  “滇黔桂消费维权联盟成立后,仅广西的消费者组织就解决了26起云南和贵州消费者投诉广西商家的消费纠纷。”广西消委会负责人告诉记者,滇黔桂消费维权联盟成立1年来,3地消费者组织先后联合开展消费体察、发布比较试验结果和消费提示、调解跨区域消费纠纷,对优化区域消费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另外,在广西和贵州消费者组织的推动下,广西河池市与贵州省黔南州建立市际间跨区域消费维权合作机制;广西百色市、云南省文山州签订《食品安全跨区域合作治理协调机制框架协议》,2025年底将在食品安全信息共享、监管执法协作等方面展开跨区域合作。
  广西消委会负责人表示,跨区域消费维权协作机制打破了地区间的空间限制,让消费维权的效能得到显著提升。2025年,广西消委会将继续发挥好滇黔桂消费维权联盟成员的作用,与云南省、贵州省消费者协会通力合作,进一步巩固和深化食品安全、预付款消费、汽车消费、直播带货、旅游消费等领域的跨区域合作机制,推动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经验。
辽宁
巩固维权成果 服务促进消费
  将“激发消费活力”作为开展各项工作的主线,结合宣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就涉消费纠纷民事公益诉讼深入研讨并达成共识……2025年,辽宁省消费者协会将继续巩固2024年维权促消费取得的工作成果,持续做好消费咨询、投诉调解和“3·15”系列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全省消费者组织建设,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助力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辽宁省消协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消保维权理念,同步开展好促进消费和消费维权工作,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不断创新消费宣传工作载体。新的一年,辽宁省消协将继续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乡村”专题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推进放心消费环境建设,用消费维权服务助力扩大消费增长。
  丰富消费维权手段。辽宁省消协将继续探索消费维权新路径,打出消费维权“组合拳”,发挥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更广泛作用。
  2025年,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进入收官之年,辽宁省消协将继往开来,在服务发展中不断奋力取得新突破,助力经济社会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天津
深化区域协作 优化消费生态
  2025年,天津市消协将依据法定职责,从强化工作效能入手,通过5个生态的优化进一步推动优良消费生态工程的建设。
  强化解决效能,优化消费纠纷化解生态。依托“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推动“掌上消协”成为消费者可以依赖的畅通高效的在线纠纷化解渠道。同时,完善“现场查勘、专家助力”的天津特色投诉处理做法。在调解金额较大、专业性强的投诉处理中邀请专家现场查勘,以专家意见助力投诉调解,化解鉴定难的消费维权痛点问题。另外,扩充消费投诉专家团队,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的协作,深化“诉转案”机制,推动构建社会共治的消费维权体系。
  强化引导效能,优化消费素质提升生态。拓展消费教育渠道,以老年消费教育公益讲堂为主,辅以进高校、进企业等形式,持续开展消费教育活动。同时,在咨询接待、投诉调解、典型案例发布等工作中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常态化宣教普及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引导依法理性维权。另外,深化消费教育基地工作。结合行业特点,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提升消费者消费认知和辨识能力,增强维权意识,提振消费信心。
  强化监督效能,优化诚信经营生态。继续深化投诉信息公示,以问题为导向化解消费难题,不定期对存在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情节严重、对消协调查调解配合较差、一定时期内有多起投诉等问题的经营者进行实名曝光,力求达到曝光一个、震慑一批、教育多数的目的。同时,提高约谈质效。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以问题导向做好“放大镜”到“望远镜”的衔接和延伸,对涉及不特定多数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和现象开展约谈、点评、劝喻工作。
  强化服务效能,优化高质量发展生态。探索深化区域消费者组织协作工作,在深化京津冀消费者组织区域协作的基础上,积极扩大与长三角、大湾区、滇黔贵区域消费者组织的协作,提升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同时,深化“校企协”合作。进一步与天津财经大学、联合威道公司深化合作,从人才培养和赋能消费调查两个角度促进高质量发展。
  强化宣传效能,优化消协履职生态。开展维权好新闻推广工作,提高媒体记者对消费维权工作的参与度和社会关注度。同时,强化与各区消费者协会联动宣传。在指导区消协开展投诉、消费教育等工作的同时,增加与区消协的互动、联动,共同开展消费维权宣传工作。特别是与北京市、河北省消费者组织共同推进消费文化进电子设备、进应用程序、进视频平台、进小程序、进潮玩手办的“新五进”工作。
重庆
创新维权方式 加强区域协作
  2025年,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工作的总体思路为:围绕重庆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重庆市市场监管局重点任务,有力有效履行法定职责,持续加强新时代消费维权“四大体系”建设,奋力推进全市消费维权工作迈向新高度。
  写好党纪学习教育“持续”文章。以纪律作风建设为抓手,始终将党纪学习教育作为永不结业的终身课题,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以更加务实的举措解决好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有序推进重庆市消委会成立40周年暨第五届理事会换届大会相关工作。聚焦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40周年的历程变迁、改革发展、工作成效等方面制作宣传视频。有序完成第五届理事会换届各项工作,适时召开第五届理事会换届大会。加强与理事单位及新闻媒体、检测机构、专家学者、消费维权志愿者的有效互动,促进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建立健全涵盖立法、行政、司法、社会保护以及消费者自我保护的消费维权治理格局。
  拓宽跨区域消费维权协作。积极探索建立跨境消费维权协作机制,为促进跨区域消费维权效能提升、协同优化消费环境拓宽合作渠道。纵深推进与四川、青海以及成都等地消费者委员会的合作,持续在联合推进跨区域消费投诉纠纷化解、消费知识宣传引导、开展商品服务社会监督、发布消费提示警示等方面,开展全方位深层次、常态化、高效率协作。
  充分发挥消费教育监督职能优势。结合中国消费者协会消费维权年主题,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针对消费领域新场景、新业态、新模式,找准痛点堵点卡点问题,以约谈企业、开展商品比较试验、消费调查体察、发布消费提示警示等方式,打好消费监督“组合拳”。
  持续打造具有重庆辨识度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聚焦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等民生痛点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不断拓展公益诉讼案件领域,持续打造有影响力、有辨识度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
  全力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聚焦预付式消费难题开展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切实解决消费者“维权难”“周期长”问题。强化区县业务指导,力争实现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工作区县全覆盖的目标。
  坚持严抓党建不放松。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认真抓实“三会一课”制度,深化“红岩先锋·四强支部”建设,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加大干部队伍建设力度。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用人导向,着力解决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问题,推动党员干部知重负重、担当作为,持续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河南
推进协同共治 创优消费环境
  展望2025年,河南省消费者协会将继续守正创新,多措并举,力争让河南省消费维权事业更上一层楼。
  积极推进完成河南省消费者协会第五届理事会换届。推进建立和完善经营者守法、行业自律、消费者参与、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共同治理体系,并以此为契机,加强全省消费者组织建设。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全面推进社会共治是河南省着力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效率的重要抓手。完善理事参与消协工作的机制,促进理事成员单位、理事更好地履职,凝聚消费维权合力;加强消费维权专家委员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委员专业优势,提升消协维权工作的专业性和公信力;加强与行业协会、头部企业协作联动,充分发挥其对成员企业的约束力,以点带面,引导行业自律,共同推动消费环境优化升级;强化消费维权工作站建设,提高消费维权及时性和便利性,将消费纠纷化解在基层,不断提升消费者满意度。
  强化消费监督,才能为消费者营造更好的消费环境。2025年,河南省消费者协会将加强舆情监督,对热点消费领域及重要消费节点消费舆情进行跟踪分析,及时表明消费者组织观点;加大对困扰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坑害弱势消费群体、危及生命财产安全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为的监督力度,敢于揭露批评,切实发挥社会监督警示和教育作用。
  深化投诉信息和监督评价信息统计分析和公示制度是河南省消协的又一工作重点。2025年,河南省消协将加强投诉数据统计分析和舆情监测,完善投诉信息统计工作规范,及时公开投诉分析数据、监督评价信息和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推动经营者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营造更加公平、透明的消费市场环境。
  质量调查和比较试验一直是河南省消协保障消费市场安全的重要举措。2025年,河南省消协将持续围绕消费者关切开展质量调查和比较试验。根据投诉受理数据分析,河南省消协将结合季节性消费热点,对河南省流通领域和网络平台销售的消费品适时开展质量调查活动,及时发现和曝光不合格产品;开展染发剂比较试验,为消费者提供消费参考,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督促企业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保障消费市场安全。
  联合媒体举办河南省优秀消费维权科普短视频评选活动将是河南省消协2025年工作的一大亮点。消费维权,教育先行。为有效提高消费教育的有效性和触达率,河南省消协将通过推广优秀消费维权科普短视频,教育引导广大消费者有效规避消费陷阱和消费风险,科学消费,理性维权,不断增强全社会参与消费维权的积极性。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2-3版 版:元旦特刊】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创新监管兴市场 倾力维权促消费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