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成都讯(记者刘铭)1月3日,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共同发布公告,公开征集新能源汽车消费纠纷调处专家。凡审核通过的专家,录入川渝新能源汽车消费纠纷调处中心专家库并颁发聘书,任期3年。任期届满后,经考核合格可连聘连任。
根据公告,所征集专家需符合以下条件: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修养、科学素养和职业道德,无不良科研诚信和社会信用记录;具有一定新能源汽车领域专业知识和技术专长,自愿为川渝各级消费者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消费维权工作提供帮助和支持;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坚持原则,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
为了更好地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法定职责,加强川渝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纠纷调处,川渝两地消委会共同建立了川渝新能源汽车调处中心,组建调处中心专家库,制定了《川渝新能源汽车调处中心专家管理办法(试行)》。根据该管理办法,中心专家由公开推荐、征集的具有一定新能源汽车领域专业知识和技术专长的人士组成,主要职责是参与新能源汽车争议处理和技术咨询工作,发表专家意见,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纠纷快速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