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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新能源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发布
作者:吴博峰

  本报讯(记者吴博峰)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以下简称新版《规范条件》),提出进一步加强新能源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管理。这是对《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19年本)》进行的修订。
  近年来,随着技术的不断创新和发展,我国新能源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水平随新能源车市场份额提升而不断提升。随着早期新能源车寿命到期,动力电池开始进入规模化退役阶段。而动力电池蕴含锂、钴、镍等金属材料,退役后仍具有较高利用价值。
  新版《规范条件》对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过程中不同环节及技术工艺均提出针对性要求,将冶炼过程锂回收率的技术指标由不低于85%提高至不低于90%,新增破碎分离后的电极粉料回收率不低于98%、杂质铝含量低于1.5%等技术指标,引导企业提高技术创新能力。
  同时,新政增补新能源车废旧动力电池拆解、编码标准,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更新有关要求,并增加了研发费用占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业务收入比例的要求,鼓励企业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资质,不断提升技术和工艺水平。
  2024年11月,中国工业节能与清洁生产协会发布的《中国新能源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发展报告(2024)》显示,我国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领域逐渐形成了以汽车生产企业、动力电池生产企业、综合利用企业等为主体的回收模式,回收体系不断完善。
  截至目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已累计发布5批共148家符合《规范条件》要求的企业名单。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国基本实现废旧动力电池“就近回收、就近处置”,江西赣州、湖南长沙等地已形成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产业集群。
  此外,新版《规范条件》明确规模和产能要求,进一步引导产业合理布局,明确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实缴资本不少于500万元,梯次利用产能不低于1000吨/年,再生利用产能不低于5000吨/年,将推动综合利用产业向规模化、集聚化发展。
  我国电动自行车产业发展速度快、市场体量大,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处理问题备受关注。新版《规范条件》新增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相关要求,明确梯次利用电池不得用于电动自行车等要求,助力完善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体系。此外,新版《规范条件》提出企业应建立产品可追溯、责任可追究的质量保障机制,增加再生利用产品强制性标准要求,进一步提升综合利用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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