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孟刚)北京市商务局近日发布《北京市关于手机等数码产品购新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明确在京个人消费者购买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的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3类数码产品,可享受购新补贴。每人每类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比例为减去生产、流通环节及移动运营商所有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件最高不超过500元。
在补贴方式、领取和使用流程方面,《实施细则》规定,在北京市领取补贴资格的个人消费者,本人通过政策参与企业购买符合补贴适用品类的商品时,于订单支付环节享受立减补贴,线上线下消费享受同等补贴力度;享受补贴商品需拆包激活后交付。个人消费者须通过“京通”小程序实名认证,领取数码产品补贴资格;已在其他省、市领用过同类商品补贴的消费者,无法在北京市领取补贴资格。消费者可按需领用单独品类补贴资格,补贴资格使用后自动失效,如补贴资格申领后在政策实施期间未使用的,也自动失效。
《实施细则》明确,每类商品补贴资格在政策实施期间仅可领取并使用一次,补贴资格经商品购买渠道的资格认证系统绑定后,于订单支付环节使用。
据悉,《实施细则》有效期至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截止。为确保国家补贴资金的安全,消费者购买补贴产品后,需要配合完成信息采集和产品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