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部门多措并举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
■乔义平 李丰 本报记者 徐文智 李洪涛 王文郁
春季气温渐暖,食源性疾病的风险也逐渐提高。为有效保障校园食品安全,近期,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紧盯校园食品安全,全面部署,积极行动,通过“你点我检”及专题培训、发布提示等措施,保障广大师生的餐饮安全。
陕西咸阳:“你点我检”走进校园
近日,陕西省咸阳市市场监管局联合渭城区市场监管局在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百姓点检日”进校园活动。
活动中,市场监管工作人员引导广大师生、食堂从业人员扫描“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二维码参与问卷征集和食品安全知识互动问答,邀请大学生代表现场点选自己关注的食品并全程见证快检和监督抽样全过程。
活动现场,检验检测人员对学生关注度高的魔芋丝、面藕、土豆粉等14个食品的二氧化硫、吊白块、硫酸铝钾、甲醛、酸价、餐具洁净度等项目进行快速检测,结果全部合格。同时,市场监管工作人员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台账管理、原料进货查验等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督促学校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增强食品安全意识,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此外,市场监管部门在活动中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指导广大师生了解食品安全知识,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据咸阳市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安全抽检监测科负责人王玲介绍,全国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民意征集系统已经正式上线,公众可以进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官网、微信公众号或通过张贴的宣传海报,扫描全国统一的“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活动二维码,随时点选自己关心关注和希望抽检的食品,促进食品安全监管的靶向性和精准性,共同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吉林通化:专题培训提升能力
记者从吉林省通化县市场监管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增强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提升操作规范水平,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近期,该局联合通化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了“校园餐”食品安全专题培训。辖区内学校负责人及食堂从业人员130余人参加培训。
据了解,此次培训涉及学校食堂在食材验收、储存、加工等环节的注意事项;食品安全规范和加工操作流程,餐厨加工操作保持清洁、生熟分开、彻底煮熟、保持安全温度、使用安全水源及原辅材料等安全常识;食堂工作人员的个人卫生要求,包括正确洗手步骤、工作服穿戴规范、健康状况管理;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流程,如何处置可疑食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积极稳妥处置舆情等。在培训过程中,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通过案例分析,进一步指出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要求食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常抓常管、常抓常新。
此次培训进一步增强了校园食品安全相关负责人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梳理出清晰脉络。通化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强化监管与指导,保障师生吃得安心、放心。
辽宁:“七要”工作提示明确目标
辽宁省市场监管局日前发布校园食品安全“七要”工作提示,提醒相关单位要按照最新发布实施的相关标准要求,不断提升校园食品安全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一要牢记主体责任。学校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各项制度机制,加强对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以及承包经营行为的管理,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做好风险隐患排查。
二要牢记原料把关。学校食堂及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要严格执行食品及原料进货查验制度,全面盘点库存,清理过期食品。农村、偏远地区等地的相关单位要坚决杜绝室外、野外冷藏存储食材。
三要牢记清洁消毒。对食堂的设备设施、工具用具以及餐具等进行全面清洗消毒,整治环境卫生,保持良好的加工制作环境和就餐环境。
四要牢记设备维护。对冷藏冷冻设备、消毒设备、供水设备、“三防”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维护,保障正常运转。
五要牢记人员管理。加强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强化食品安全意识,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加强人员健康管理,确保健康上岗。
六要牢记规范操作。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202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有关要求规范操作,做好关键环节过程控制。
七要牢记高风险食品。中小学食堂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芸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此外,辽宁省市场监管局提醒相关单位,辽宁省地方标准《餐饮服务砧板使用规范》(DB21/T4083—2024)已于1月20日开始实施,《辽宁省学校食堂重要场所警示性标识设置工作指南》已于2月6日发布,各单位要按照标准要求规范使用砧板,依据指南设置警示性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