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桑雪骐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香妆协会)日前发布的数据显示,我国化妆品市场规模已破万亿元。《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调查发现,化妆品市场的虚假宣传现象仍屡禁不绝。
功效忽悠成重灾区
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化妆品市场交易总额为10738.22亿元,同比增长2.8%;2024年新增的备案产品以及已通过备案且还在有效期内的产品总数达201.2万个,为近5年来最高;新原料的备案注册数量达到90个,再创历史新高。
“美丽经济”蓬勃发展,化妆品市场持续扩张。然而,这个市场中也存在着诸多问题,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公告显示,上海春椿化妆品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东三环中路分公司因广告灯箱中使用了“林清轩山茶花抗老修护专家”的宣传字样,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认定违反了《广告法》并罚款。
北京工商大学化妆品系教授赵华向《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介绍说,国家药监局制定的《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将化妆品功效宣称分为26类和新功效。目前,尚无抗氧抗糖抗衰老类功效通过注册。
同时,《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以下简称《评价规范》)要求具有祛斑美白、防晒和防脱发功效的化妆品,应当由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机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人体功效评价试验,并出具报告;产品所用原料应有相应的备案目录,未经备案的原料不得使用。但有不少企业在宣传中将普通化妆品披上特殊化妆品的外衣,或者仅备案某种功效,却宣传其他未备案或未注册功效。
宣称“功效数据”受罚
《评价规范》要求所有化妆品的功效宣称都必须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包括文献资料、实证研究数据和人体功效评价试验结果等,并且针对不同的功效有具体的评估标准。一些企业通过视频、图像和量化指标等方式,科学直观地向消费者展示产品效果,往往能够取得更好的宣传效果。
但是,《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调查发现,高深晦涩的技术术语和看似科学的试验结果,可能是企业欺骗消费者的有力工具。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管局在调查中发现,短视频平台上的“伊思芙官方旗舰店”涉嫌发布引证内容不准确的广告。一款名为“熊宝玫瑰系列”伊思芙提亮焕肤小分子渗透玫瑰肌底纯露的商品广告页上,宣称使用后能够“+72%更亮泽”和“+63%更细腻”,但这些引证内容并未得到准确验证。伊思芙还在多款产品的宣传中使用了“抗衰、抗老、延缓衰老”等广告用语。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管局判定,伊思芙涉嫌违反了《广告法》,对其运营主体广州蔚蓝化妆品有限公司依法处以20.5万元的罚款。
●消费提示
理性对待化妆品功效
赵华表示,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用于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人体表面,以清洁、保护、美化、修饰为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其作用温和,只是起到辅助作用。对于具有夸大效果、明示或暗示具有医疗作用、具有煽动性、违规宣称特殊人群的宣传用语,消费者应理性对待。如果消费者对化妆品的功效存疑,可在国家药监局官网的化妆品栏目下查询产品的相关备案信息。 (桑雪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