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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动“人工智能+”更好赋能消费生活
作者:聂国春 王小月

(上接1版)
  钟铮表示,提质就是要应用智能化、数字化、绿色化等方法,推动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迈向高质量的发展,让消费者能够享受到成本更低、品质更优的产品;升级则是要通过科技创新的力量,让消费者享受到更好更智能的产品。未来,绿色、健康、智能以及满足多元消费场景的产品将迎来新一波发展浪潮,企业应该结合新技术应用和市场洞察,敏感把握用户需求,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
多措并举加强风险防范
  “人工智能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驱动力量。但不可否认,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也伴随一系列难以预知的风险挑战,在安全、社会治理、道德伦理等方面带来众多新课题。”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大会发言人娄勤俭说,我国高度重视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和风险防范。
  钟峥表示,AI带来的挑战已显现。AI技术降低了视频合成和制作的门槛,使得虚假内容的生成变得容易。网络上出现的各类AI生成视频中,有些是模仿明星或专家的形象和声音进行传播,有些则是虚构人设用于推销产品,误导消费者购买不必要的商品,造成财产损失,甚至产生信任危机。
  钟峥认为,现在生成式人工智能在法律法规体系上仍不完善,特别是在界定AI生成内容的版权归属,以及侵权责任认定、隐私保护标准方面存在空白。此外,对生成式人工智能视频的审核,目前技术条件有限,还需要继续完善技术手段。为此,她计划提出《关于完善生成式人工智能视频传播管理机制的建议》,从修改《著作权法》、加强平台审核、加强行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等方面提出建议,规范行业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监事长吕红兵表示,当前,制定一部既能解决当下问题又能充分考虑长远的人工智能法难度极大,但可以选择生成式人工智能这一社会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口,尽快出台行政法规。吕红兵认为,应明确服务提供者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有关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履行“网络服务提供者”义务,依据《民法典》人格权编有关个人信息保护条款履行“信息处理者”的义务,依法对生成内容进行标识,发现违法内容应及时处置、整改并报告。同时,按照《民法典》有关“网络用户”“个人信息权利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规定,细化对使用者的权益维护与使用规范。
  除了加强立法,全国政协委员、奇安信集团董事长齐向东认为,还要从技术保障、制度保障、成果应用3个方面入手,系统提升安全能力,确保人工智能安全发展。全国人大代表姚劲波则建议,提升全民AI素养。全国人大代表、科大讯飞董事长刘庆峰表示,需要在“教、学、考、评、管”等多个维度协同发力,加速构建覆盖全学段的AI教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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