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沈阳讯(记者王文郁)记者近日从辽宁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自2024年5月辽宁省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以来,该局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共查办相关违法案件583件,发布典型案例48个,有效震慑了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提升了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再上新台阶。
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建立电动自行车及配件销售单位监管台账和《风险管控清单》等制度,组织全系统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18119家次,责令改正693家。
强化质量风险防控,辽宁省市场监管部门发挥监督抽查震慑作用,累计抽查电动自行车及其充电电池产品449批次,收集并共享产品缺陷线索信息35条,依法推进召回工作,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开展电动自行车执法业务培训,组织全省市场监管系统703名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围绕电动自行车及电池现场辨别与监管实务进行授课,进一步增强了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
辽宁省市场监管局采取“四不两直”和“局组联动”的方式,对省内各市(县)区进行明察暗访55家次,及时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处置;成立3个指导帮扶小组,赴各地开展全链条整治指导帮扶工作。
强化质量技术帮扶,辽宁省市场监管系统积极宣贯新实施的GB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等国家强制性标准,对生产、销售单位进行专题培训,指导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生产企业按要求开展3C认证申请,对全省涉及电动自行车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资质认定业务优先办理,以更优的服务加快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