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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兜售化肥游商
作者:陈晓莹 李青山

  本报广州讯(陈晓莹 记者李青山)4月16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化肥产品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科学选购和使用化肥。应选择信誉良好的经销商或农资专卖店,避免通过无证摊点或非正规渠道购买。警惕以高科技产品为噱头的流动推销人员。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化肥时,可要求查看产品质量证明书或第三方检测报告,索要发票或收据,妥善保存发票、包装袋、说明书等资料,以便发生纠纷时维权。
  根据GB18382—2021《化肥标识内容和要求》,化肥产品标签需包含肥料名称、养分含量、执行标准、生产许可证或登记号、净含量、使用说明和警示语、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或批号(进口产品需标注登记号)。
  若发现化肥包装封口粗糙或有拆封痕迹,应谨慎购买。检查产品合格证信息是否完整真实,优质的复合肥应颗粒均匀、表面光滑,假劣肥料颗粒大小不一、表面粗糙。
  化肥运输和存放方面,运输前检查确保包装完整无破损、无泄漏。不同种类化肥需分开存放,避免混合引发化学反应。存放环境需干燥通风,避免受潮影响肥效。硝酸铵等部分化肥具有易燃易爆性,需远离火源及高温环境。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提示,通过电商平台购买时,应核查化肥产品的肥料登记证号、生产许可证等信息,仔细查看用户评价,避免购买“三无”产品。对夸大宣传、价格异常低廉的商品提高警惕,建议优先选择品牌旗舰店或官方认证店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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