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库存不足被“劝退” 合同成立应履约
作者:施本允

  本报杭州讯(记者施本允)低价网购的商品一直没发货,消费者联系商家被告知缺货并被要求取消订单。近日,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的王女士就此事向温岭市市场监管局投诉,经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商家补偿王女士150元。
  据介绍,王女士在某平台网购了两单价格为9.9元的汽车坐垫,结果商家一直未发货。王女士联系商家,商家告知该商品缺货,要求王女士申请退款。王女士查询该网店,发现同款坐垫仍在销售。对此,王女士表示不接受店家的处理方式,向温岭市市场监管局投诉。
  受理投诉后,温岭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分别向王女士和商家了解相关情况。
  商家表示,王女士购买的那款坐垫售价为100多元,由于后台出错使得售价仅为9.9元,购买单数不多,本可以如期发货,但由于供货商的原因,目前该款库存不足而且到货时间无法预计,而王女士所说的仍在售的坐垫与她所购买的是同款不同型号,该款有库存余量但售价更高。商家认为补发售价更高的款式造成的损失更大,因此想予以退款处理。
  王女士认为,商家既然将产品上链接售卖,消费者已经买下,商家就应当遵守约定,后台出错或者库存不足,都不是消费者造成的,商家应当履约发货。
  鉴于商家库存不足的情况,经市场监管部门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商家补偿王女士150元。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2 版:综合】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库存不足被“劝退” 合同成立应履约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