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哈尔滨讯(记者刘传江)4月21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发布规范养老机构价格行为的提醒函,严厉打击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各养老机构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利用行业特殊性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醒目位置通过设置公示栏、电子屏、价格手册等方式,清晰标示服务主体相关资质、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监督电话等信息,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要严格执行政府养老收费政策以及各级发改部门确定的床位费、护理费收费标准,按标准配备房内设施及提供护理服务,不得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收费、改变收费频次和计费方式。
对于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不得出现谎称服务价格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以低价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以高价进行结算;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提供服务时使用欺骗性或误导性语言、文字、数字、图片、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各养老机构进一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开展自查自纠,加强价格自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养老机构价格行为的抽查检查,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改正、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惩处,严厉打击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影响面大的案件将公开曝光,记入信用档案,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