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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慎对待退款公 告警惕二次诈骗陷阱
作者:陈晓莹 李青山

  本报广州讯(陈晓莹 记者李青山)近日,广东省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发布一则投诉热点案例,提醒广大消费者谨慎对待退款公告,警惕二次诈骗陷阱。
  2024年1月28日,消费者张女士在“51家庭管家”平台签订家庭服务合同。同年10月28日,该平台突然暂停服务,张女士预付卡内剩余的4800元无法消费。张女士按平台指引完成退费登记,却迟迟未收到反馈。同年11月19日,张女士收到一份落款为《退款方案通知》,称“将通过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债权转让方式退款”,并附有申请网址。
  张女士登录网址,按要求填写了手机号、身份证号等信息,并签订退款协议和债权转让协议。但张女士细看协议发现,该公司要求先转账500元购买该公司价值650元的资产,才能提现150元,剩余500元以债权形式持有无法提现。察觉异常的张女士没有转账。几天后,又有自称“51家庭管家”退费客服的微信号发送官方回款公告,引导其添加QQ客服协助退款。张女士十分疑惑,随即求助广州市消委会。
  接诉后,广州市消委会整理证据发现,所谓《退款方案通知》是不法分子伪造印章、虚构事实,以购买债权为诱饵的诈骗手段。而“官方回款公告”中的QQ号仅是普通个人账号,并非企业官方注册。
  为此,广州市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对待来历不明的债权转让、退款公告要保持警惕,及时通过原平台官方客服或属地监管部门或登录企业官网、官方APP及拨打官方电话验证信息真伪。警惕先转账再退款等异常操作,遇到此类情况,切勿点击陌生链接、添加陌生账号。拒绝添加陌生QQ号、微信号或下载不明APP,不通过陌生网址链接、非官方客服提供个人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短信验证码等敏感信息;谨慎签订电子协议,仔细阅读条款,避免授权不明债权转让或捆绑消费;定期修改账户密码,关闭免密支付功能。保存合同、支付凭证、聊天记录、退费公告等证据,遇到问题及时通过全国12315平台、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等官方渠道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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