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沈阳讯(记者王文郁)辽宁省沈阳市市场监管局、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和平区市场监管局、区消费者协会近日共同举办沈阳线下零售店7日无理由退货倡议活动,宣贯《售后服务无理由退货服务规范》,推动全市新增1000家以上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以更优消费环境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助力沈阳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
沈阳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现场解读《售后服务无理由退货服务规范》,说明退货范围、时限、条件及流程。据了解,《沈阳市推广线下零售店无理由退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明确,参与承诺企业需在不影响商品二次销售的前提下,为消费者提供7日内无理由退货服务,并在收到退货申请后1日内完成退款。同时,企业需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退货规则,确保消费者知情权。《工作方案》还提出,沈阳市将在2025年底前,以现有120家消费者维权服务站为基础,推动全市新增1000家以上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鼓励家居、服装、电子产品等重点消费品领域的企业主动参与,采取自愿承诺、分类推进、社会共治的原则,共同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企业代表现场作出《无理由退货服务承诺》,表示将严格执行无理由退货政策,优化售后服务流程,为消费者提供更便捷的购物体验。同时,加强员工培训,确保政策执行规范、透明。
参加活动的消费者称,越来越多商家加入无理由退货承诺,消费者权益能够得到更好保障,消费环境会更好。同时,消费者建议企业简化退货流程、提高服务效率。
“以《售后服务无理由退货服务规范》为纽带,架起消费者与商家之间信任的桥梁,共同推动消费市场的繁荣与健康发展。”倡议发起单位希望,消费者在享受7日无理由退货带来便利的同时,合理、规范、诚信使用7日无理由退货,按照规定的时间、品类,在不影响商家二次销售的情况下主张权利,共同维护良好的消费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