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3·15观点
刷脸不应是身份验证必需或唯一手段
作者:史洪举

■史洪举
  近日,江苏扬州80周岁的盲人管先生在某运营商营业厅办理手机卡时,因无法完成刷脸验证,无奈之下,只能以亲属的名义开通手机卡。管先生称,自己出生仅8个月时眼部就出现异常,后来眼球缺失,双眼无法睁开,从此成为了盲人。事发当天,他虽未携带残疾证,但其眼部残疾状况肉眼可辨,营业厅却以“相关规定”为由要求其刷脸验证。(据央广新闻报道)
  购物时刷脸支付、用手机时刷脸解锁、进小区时刷脸开门……刷脸时代,越来越多的事情可以通过刷脸来解决。但必须明确一个前提,刷脸方式再便利、再简单、再安全,也不能成为公众办理相关业务的唯一途径,相关部门必须提供刷脸之外的其他业务办理路径。对于将刷脸作为办理业务必需方式的做法,监管部门应该叫停并严肃问责,保障公众的合法权益。
  刷脸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面临着技术被滥用、信息被泄露的巨大风险。因此,有必要对行业的人脸识别行为予以规范,保障每个人享有不刷脸的权利。否则,越先进的技术,越有可能给人们带来麻烦,成为拦路虎。而且,人的面部信息与人的指纹、虹膜一样,都属于敏感生物信息,受到《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特殊保护,不能说刷就刷。
  特别要指出的是,我国已经明确了人脸识别技术运用的基本原则是“非必要不刷脸”。即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的《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实现相同目的或者达到同等业务要求,存在其他非人脸识别技术方式的,不得将人脸识别技术作为唯一验证方式。若个人不同意通过人脸信息进行身份验证,应当为其提供其他合理且便捷的身份验证方式。处理残疾人、老年人人脸信息时,必须符合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规定,并遵循最小必要原则。
  此次管先生的遭遇,可谓离谱。要知道,管先生本就是双眼无法睁开的残疾人,在办理相关业务时理应得到更多理解和关怀,但该运营商营业厅方面却称人脸识别是必要程序、不清楚特殊用户是否有其他验证通道。该运营商营业厅的做法和答复,颟顸自大味道十足。进行身份验证,刷脸本就不是必需或者唯一验证手段,而对于管先生而言,刷脸更属强其所难。且不说营业厅不能提供其他验证手段强制刷脸于法无据,就对管先生的特殊情况而言,营业厅也没有展现出半点的理解和尊重。
  需要明确的是,技术应该成为人们办理业务的更加便利的帮手,而非让人受困。刷脸应该是方便人们办理相关业务的方式和途径,而非拿捏、阻碍人们办理业务时的门槛。一些经营者或部门以安全或防止诈骗为由,强行将刷脸作为验证身份的唯一方式,不合理且不合法。对此,既需要有人敢于说不,通过投诉、举报方式维护合法权益,也需要相关权益保护部门通过公益诉讼方式叫停这种霸道做法,更需要监管部门主动作为,强化执法检查,纠治这种胡乱作为,充分保护每个人享有不刷脸的选择权。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1 版:要闻】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刷脸不应是身份验证必需或唯一手段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