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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
征集“霸王条款”线索
作者:陈彦 张文章

  本报福州讯(陈彦 记者张文章)5月21日,福建省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厦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发布公告,即日起至6月10日,面向全市公开征集消费领域合同“霸王条款”线索,以进一步规范合同格式条款,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厦门市消保委指出,“霸王条款”是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的通称。合同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根据《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合同格式条款不得含有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据悉,凡在消费合同、协议、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中存在“霸王条款”的,均属此次征集内容。消费者若有相关线索,可提供条款的具体内容、来源、相关证据材料,并通过电子邮件反馈。
  征集活动结束后,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市消保委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征集到的线索进行归类分析,并选择部分典型条款进行公开点评,督促经营者予以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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