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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地消费者组织联合发布消费提示
抵制商品过度包装
作者:徐文智

  本报西安讯(记者徐文智)近日,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重庆、内蒙古、广西、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1地消费者组织向广大消费者和经营主体共同发布商品过度包装消费提示,倡导全社会共同抵制商品过度包装,遏制资源浪费,培育简约适度、绿色环保的消费新风尚。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23350—2021)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生鲜食用农产品》(GB43284—2023)两项国家标准,对包括茶叶在内的31类食品、16类化妆品的包装层数、包装成本、空隙率等均做了严格限制;明确了蔬菜(含食用菌)、水果、畜禽肉、水产品、蛋共5类生鲜食用农产品是否过度包装的技术指标和判定方法。其中,粮食及其加工品、月饼及粽子不应超过三层,其他商品不应超过四层;月饼和粽子包装不应使用贵金属和红木材料。生鲜食用农产品包装成本与销售价格的比率不超过20%等。生产经营企业须严格履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主体责任,遵守国家标准的要求,推行绿色包装技术,减少冗余结构,开发可重复使用、多场景应用的包装设计,摆脱过度包装制造伪高端形象的路径依赖,以品质提升市场竞争力。
  消费提示指出,经销商是抵制过度包装的重要力量,可从选品、销售、仓储、反馈等多维度协同发力。选品阶段,建立严格的包装审核标准,将简约环保指标纳入供应商合作评估体系,优先采购采用可降解材料、精简设计的商品,拒绝包装层数超标、耗材冗余的产品进入流通渠道;仓储管理时,合理规划货物摆放,避免因包装过大造成空间浪费,降低仓储和运输成本;销售过程中,通过设置绿色消费提示标识、开展环保宣传活动等方式,主动向消费者传递环保理念,引导理性消费,不以包装奢华程度作为营销噱头,鼓励自带包装购买商品的消费者。同时,定期收集消费者对商品包装的意见,汇总形成数据报告反馈给供应商,推动生产端优化包装设计,以全链条协同推动绿色消费生态构建。
  消费提示提倡消费者要践行理性消费,做绿色消费的参与者。消费者在购物时,要树立科学、绿色、健康的消费理念,注重商品本身的质量和性能,摒弃攀比之风,建议优先选择包装简约、资源节约型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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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版:比较试验·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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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制商品过度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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