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上海市闵行区消保委发出劝谕整改建议书并约谈12家影院。闵行区消保委供图
简介:在上海这座超大城市的消费市场背后,活跃着一群默默守护消费者权益的卫士——基层消保委。近年来,上海市年均受理消费者投诉超30万件、日均处理近千件诉求,基层消保委用日复一日的专业与热忱,坚守在消费投诉处理一线。在这个过程中,《中国消费者报》始终是基层消保工作不可或缺的记录者、推动者与共建者,与消保委系统形成了紧密协作、相互成就的良性互动关系。正是双方的精准发力,为万千消费者筑起了坚实的权益防护网,让上海的消费环境更有温度。
■本报记者 刘浩
上海市各区基层消保委作为消费维权的一线堡垒,在维护消费者权益、优化消费环境、推动市场规范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它们与《中国消费者报》的关系早已超越简单的“读者与报纸”。《中国消费者报》不仅是它们维权行动的“记录者”,更成为基层消保工作创新突破的“智囊团”。
媒体智囊助力消保破题
在闵行区消保委的档案柜里,珍藏着一份特殊的“合作图谱”——与《中国消费者报》近十年的互动记录。从汽车消费监督到智能科技体验,从群体投诉化解到司法联动创新,这份图谱不仅记录着双方共同推动消费环境优化的足迹,更见证着《中国消费者报》如何成为基层消保工作突破瓶颈的“智囊团”。
2024年,闵行区某影院因强制收取3D眼镜费用被投诉。闵行区消保委梳理相关投诉后,与中国消费者报社驻上海记者站分析研判并联合对辖区内12个街镇的24家影院进行走访调查。《中国消费者报》全程跟踪报道,以《上海闵行12家被约谈影院全部免费提供3D眼镜》为题,记录下整改全过程。
闵行区消保委秘书长王瑛常常对团队说:“《中国消费者报》不仅是监督者,更是我们的‘智囊团’。”在3D眼镜调查中,《中国消费者报》以媒体角度撕开行业潜规则,闵行区消保委以制度创新筑牢维权防线,双方的合作印证了媒体的社会价值:监督是手段,推动进步才是目的。
此外,闵行区消保委以《中国消费者报》为桥梁,推动建立多项创新机制。针对汽车类投诉专业性较强的特点,闵行区消保委联合中国消费者报社驻上海记者站组织开展汽车满意度调查,发布《上海市汽车行业满意度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揭露行业问题,推动行业整改,《报告》经《中国消费者报》刊发后,引发社会对汽车消费维权的广泛关注;联合区法院设立“消费纠纷巡回审判点”,将调解协议纳入司法确认快速通道,使纠纷化解周期从平均45天缩短至7天,这一创新举措经《中国消费者报》报道,成为全国消费者组织化解消费纠纷的范本。
2023年,松江区消保委质疑某大型商超公司APP极速达服务加收包装费,《中国消费者报》随之对该事件进行披露,相关公司对此进行回应,称已为相关消费者退费。此外,《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与松江区消保委共同暗访商圈,撰写《“一口价”黄金标识乱象调查》,推动相关金店整改。
松江区消保委秘书长干红英表示:“这些尝试让我们深刻体会到媒体的监督力量,《中国消费者报》的跟进不仅推动了问题解决,更推动了‘群众投诉无小事’理念深入人心。”
智库纽带共享维权经验
在上海基层消费维权工作中,《中国消费者报》成为上海基层消保委提供实践指引与推广优秀经验的平台,更成为连接区域探索与全国示范的纽带。
近年来,上海市各区基层消保委多起创新做法或典型案例被《中国消费者报》报道:金山“宁心驿站”助力消费纠纷化解;普陀区消保委首次通过网络远程视频形式进行司法确认,帮助消费者成功维权;闵行区消保委借助巡回审判机制助力消费者维权,成功化解钢琴回购纠纷案……《中国消费者报》化身“纽带”,将上海各区基层消保委的创新实践串联成全国可借鉴的“经验库”。
“这些报道既是对我们工作的肯定,也是宝贵的经验交流。创新做法或典型案例被《中国消费者报》报道后,会收到来自全国各地同行的咨询和交流,这种跨地区的经验分享,有助于推动消费维权事业整体进步。”金山区消保委秘书长朱美新表示。
今年9月,静安区消保委突破常规维权模式,首次处理了一起消费者作为被告的案件。消费者1.5折购买红宝石戒指后,却被商家诉至法院并索赔16.7万元。在静安区消保委的支持下,消费者最终胜诉。该案是静安区消保委首次为被告消费者提供系统性应诉支持,构建了双向维权法律保护体系。
静安区消保委负责人陈朝霞表示,《中国消费者报》对该案的及时报道,全面还原了静安区消保委“双向维权”的创新实践,通过个案映射出消费维权制度创新的深层逻辑,让更多的基层消费者组织得以借鉴,得到了社会广泛关注。
如今,《中国消费者报》开设的“沪消保”专栏,已成为上海消费维权经验的展示窗口,得到上海各区基层消保委的关注和支持。长宁区消保委秘书长曹丽文表示,《中国消费者报》通过权威报道与深度调查,将基层的创新实践转化为全国可借鉴的经验样本,放大了基层消保委的工作影响力,提升了基层消保委的工作效能,推动了消费维权事业从地方探索向全国示范的升级。
随着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消费维权工作与新媒体的结合成为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的重要手段,而网络舆情给基层消保委的工作带来机遇与挑战。“新媒体成为基层消保委对外展示的窗口,但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舆情危机。”宝山区消保委秘书长杨杰说,《中国消费者报》凭借丰富的媒体经验,为消保委送上专业指导,提升基层消保委的舆情管理能力,使消保委发布的内容合规又具备社会传播力。
充分联动共建维权生态圈
今年5月,杨浦区消保委发现近三分之一的共享单车的坐垫、车架上粘贴有各类小广告,其中不少是关于公积金提取的小广告。为治理这些“牛皮癣”,杨浦区消保委萌生了开展调查的念头。之后,杨浦区消保委第一时间与中国消费者报社驻上海记者站沟通,双方在方案制定、流程优化、结果发布等方面多次讨论,形成了最终的调查方案。调查结果发布后,相关部门快速反应,推动共享单车小广告的治理。
杨浦区消保委秘书长赵宏伟表示,这场合作不仅是“消保委+媒体”的联动,更是一次以问题为导向、以实效为目标的深度协同实践。《中国消费者报》的严谨视角、专业调查能力与消保委扎根基层的实践经验、社会监督职能形成了有机融合。这种创新协作不仅推动了共享单车小广告这类民生痛点的治理,更从机制层面为基层消费维权工作注入了新动能。
为了积极回应消费者对友好型消费环境的迫切需求,浦东新区消保委与中国消费者报社驻上海记者站建立深度协作机制,共同开展商业综合体友好型消费环境专项消费调查。在调查启动阶段,针对浦东新区大型商业综合体密集的特点,浦东新区消保委与中国消费者报社驻上海记者站共同设计包含无障碍设施便利性、数字化服务、特殊消费群体服务便利性等多项核心指标的调查体系,既体现专业媒体的深度视角,又融入消保委的社会监督职能。
在调查实施过程中,浦东新区消保委与中国消费者报社驻上海记者站组成联合调查组,对20家大型商业综合体开展全覆盖实地走访,历时3个月完成数据采集与分析,最终形成调查报告。该报告经《中国消费者报》刊发后,迅速形成社会影响力,其中关于“部分无障碍设施设置不方便”的结论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中国消费者报》既是上海各区基层消保委实践的“观察哨”,也是消费维权制度创新的“孵化器”,在守护消费者权益的道路上,《中国消费者报》与上海各区基层消保组织的创新协作,仍在续写新的篇章。正如王瑛所言:“《中国消费者报》教会我们的不仅是方法,更是以智破局的思维。当每个消保人都成为‘智囊团’的参与者,消费公平的阳光就能照进每一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