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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出台指引
规范农村食品批发管理
作者:张文章

  本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为了让大家吃得安心、买得放心,福建省市场监管局近日制定了《面向农村食品批发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指引》,规范农村食品批发管理,共同筑牢农村食品安全防护网。
  福建市场监管部门充分运用食品安全“一品一码”追溯系统并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等工作开展摸底排查,以米、面、油、肉、蛋、奶等大宗食品和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为重点,摸清乡镇、村、城乡接合部的食杂店、小超市等食品经营者的上游食品进货来源,对批量向农村地区或城乡接合部食品经营单位销售食品的批发经营者建立面向农村食品批发经营者台账。
  福建通过集中培训或走访辅导等形式,针对农村食品批发经营者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培训辅导,督促指导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做到主体资质合法有效、亮证经营,经营场所布局合理、整洁卫生,经营过程可控、管理规范,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及时排查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同时,督促农村食品批发经营者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一品一码”信息追溯责任,及时在福建省食品安全“一品一码”信息追溯平台注册并按要求录入相关追溯信息,确保来源可查、去向可溯。
  福建市场监管部门将农村食品批发经营者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在遵循市场监管协同检查改革要求的基础上,开展农村食品批发经营者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对受到行政处罚、一年内检出3批次及以上不合格食品或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农村食品批发经营者开展约谈,加强行政指导。用好暗访突查和抽检监测等手段,严厉查处“三无”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以及食品中添加(或浸泡)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
  福建倡导推动农村食品批发经营者结合日常经营活动,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提醒提示和帮促辅导活动。鼓励农村食品批发经营者在加强自身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业务员、送货员食品安全培训的基础上,利用洽谈业务、食品配送等时机,对农村食品销售者开展食品安全管理简易辅导,帮助其排查清理过期和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食品,履行临期食品告知提醒义务,通过加强同行互助帮促,帮助农村食品销售者增强食品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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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版: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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