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煌‘十四五’,聚力促发展”系列报道
图:吉林省消协工作人员参加警示教育活动。
■本报记者 李洪涛 文/摄
初冬的吉林,寒意渐浓。11月6日上午,刚刚结束第五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的吉林省消费者协会办公区内,已然是一派井然有序、干劲十足的工作场景。面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的采访,谈及“十四五”期间在消费维权领域的丰硕成果,吉林省消协秘书长隋华军如数家珍,娓娓道来,言语间充满自豪。
据介绍,“十四五”时期,吉林省消协系统凝心聚力,务实笃行,交出了一份亮眼的成绩单:荣获“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涌现出一批“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先进个人”;多个单位及个人被中国消费者协会授予“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先进单位”“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先进工作者”荣誉;1人当选“全国十大最美消费维权人物”。
服务大局
找准消费维权“定盘星”
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吉林省消协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围绕消费领域突出问题,持续开展制止餐饮浪费、整治商品过度包装、挑战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等专项监督活动。
吉林省各级消协组织紧扣消费维权年主题,明确年度工作重点,推动消费维权工作与国家政策同频共振、与社会需求紧密衔接,通过联合政府部门举办纪念大会、召开新闻通报会、开设专栏、发布典型案例与消费提示、倡导经营者诚信承诺等多种方式,不断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提升消费者的维权能力。
吉林省消协将优化消费环境作为贯穿重点任务的主线,以更高站位推动全省消协组织在提振消费中发挥积极作用。开展“吉林特色伴手礼”宣传活动,与吉林广播电视台合作推出90余条以“吉林有礼”为主题的高质量短视频,相关内容在多个平台累计播放量突破百万次。为构建展销一体的实体平台,吉林省消协打造了全国消协系统首个“吉林特色伴手礼”体验馆。连续2年联合中国消费者协会举办“3·15金秋购物节”公益促消费活动,累计组织百余家企业参与,实现消费拉动约2.52亿元。
2025年2月,吉林省消协聚焦冰雪旅游市场,组织开展了“吉林省冰雪季民宿服务质量监督活动”,围绕8个重点滑雪场和1条雾凇观赏带,筛选199家民宿作为监督对象,通过采集361份照片、视频、电话访问,并对12537条数据进行系统分析,形成《吉林省冰雪季民宿服务质量监督报告》。吉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市场监管工作负责人对此高度重视并作出批示,对规范引导吉林省民宿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十四五”期间,吉林省消协持续深化省、市、区三级消协组织诉调对接机制,着力破解长期未决的消费纠纷难题。在全国率先探索以代表人诉讼方式支持消费者集体维权,有效应对“卷款跑路”等恶意侵害群体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先后为“乔治码头儿童游泳馆”“赛文游泳馆”等事件的消费者挽回全部经济损失。针对部分经营者利用“霸王条款”拒不履行责任的问题,吉林省消协依法为“仔蓝朵时光摄影馆”“东驰篮球体育馆”“纯一宝贝游泳馆”等案件的消费者无偿提供诉讼支持,推动预付式消费纠纷难点问题解决。
在履行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职责方面,吉林省消协与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共同签署《关于加强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协作的意见》,共同研究解决消费民事公益诉讼中的重大事项与难点问题。在检察机关的支持下,吉林省消协依法对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用盐、假冒品牌桶装矿泉水等案件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震慑了不法分子,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
2025年7月,吉林省人大组织召开《吉林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实施情况检查汇报暨多元化解纠纷工作推进会。吉林省市场监管厅党组书记、厅长武忠旭作经验交流,重点介绍了吉林省消协在推进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方面的实践与成效。会上,吉林省消协作为《吉林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实施的成员单位,与吉林省金融工作委员会、省工商联、省司法厅等25家单位共同签署合作框架协议,进一步凝聚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合力。
畅通渠道
提升纠纷化解“效能度”
在吉林省消协的指导下,吉林省各级消协组织持续推动消费者诉求办理工作提质增效,充分发挥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作用,及时高效回应并解决消费者诉求;积极发展在线和解单位,提升消费纠纷解决效率;设立吉林省消协直属联络站,引导经营者自觉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义务。
同时,组建吉林省消协公益律师顾问团,为消费者无偿提供法律支持。搭建老年人消费纠纷直通车,护航“银发消费”;在大型商超、饭店、社区等人流密集区域悬挂消费维权提示牌,方便消费者扫码维权;与澳门消费者委员会、香港消费者委员会签订合作协议,推动跨区域消费维权协作。
自第四届理事会成立以来,吉林省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48.3万余件,解决36.1万余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714万余元。此外,吉林省消协组织还在重要时间节点前,专门制定应急工作预案,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密切关注食品安全及旅游相关市场主体,确保消费者诉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吉林省消协持续强化消费教育与引导功能,围绕消费者关注的手机、洗衣液、儿童服装、老花镜、运动鞋、冷冻虾仁、运动护具、睫毛膏等商品开展100余项比较试验,为消费者提供实用参考,促进经营者提升产品与服务质量。
吉林省消协组织编写《画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系列消费教育手册,深入开展消费教育“五进”活动,累计举办农资消费大讲堂、家电消费教育大讲堂等现场活动857场。同时,积极拓展线上教育渠道,设立网上消费教育课堂,依托主流电商平台及新媒体播放专题视频10万余次,触达消费者2000万人次。
吉林省消协还创新推出“云体察”模式,结合线下实地体察与线上直播互动,聚焦饮品、肉品、乳品等食品行业开展消费体察活动34次,排查潜在风险,提振消费信心。此外,积极构建全媒体服务信息平台,推出“吉林省消协”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快手号以及“家电售后一点通”。其中,微信公众号稳居全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微信号TOP20榜单。
强化监督
共筑满意消费“环境优”
吉林省消协通过组织专项调查、参加居民用电、供热、公办高校学费、公共交通等行业价格调整听证会,对相关实施方案提出意见建议,切实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与监督权,推动企业提升服务质量、妥善化解消费纠纷。
“十四五”期间,吉林省消协深度参与《电子商务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反垄断法》等50余项法律法规的制定与修订工作,累计提出修改意见200余条,助力构建起经营者守法、行业自律、消费者参与、政府监管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共同治理机制。
针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公共服务、旅游、家电维修、家用汽车、银行、乳制品、虚假广告等26个商品与服务领域,吉林省消协通过开展调查、暗访、联合检查等专项监督活动,推动行业规范与消费环境持续优化。
同时,吉林省消协常态化开展消费舆情监测分析,定期发布月度、季度及年度消费投诉统计分析报告,梳理突出问题与典型案例,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为政府及相关部门决策提供参考。
“十四五”期间,吉林省各级消协组织依法履职,消费维权工作成效显著,赢得了公众信赖与社会广泛认可。面对“十五五”新阶段,隋华军表示,将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勇于创新、实干担当,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持续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向消费者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